发布文号: 津价医药[2002]536号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申请红桥医院特需病房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02)288号)收悉。鉴于该院为了满足不同层次患者的就医需求,美化就医环境,提高治疗效果,业经你局批准投资设立了特需病床12张,根据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卫生局《关于特需病房床位费(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价费(1999)153号)精神,经研究,同意该院特需病房床位费标准为:单人间每床日120元。
接此文件后,请你局加强对该院特需病房的指导,督促其进一步完善病房设施,改善整体环境,为病患者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