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伤害监测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8-31 生效日期: 2005-08-31
发布部门: 卫生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卫办疾控发[2005]1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计划单列市卫生局:
  伤害是全球各国面临的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我国每年约有70~80万人死于各种伤害,占死亡总数的11%,居死因顺位第5位。由于伤害的高发生率和高致残率消耗着大量的卫生资源,给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带来了沉重的疾病负担。为了制定伤害干预措施和预防与控制策略,评价干预效果,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慢病中心)组织专家制定了《全国伤害监测方案》(见附件),并于2004年在全国11省(市)的70家医疗机构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伤害监测试点工作。通过建立全国伤害监测系统,持续、系统地收集、分析、解释和发布伤害相关的信息,从而实现对伤害流行情况和疾病负担进行详细和全面的描述。现将《全国伤害监测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按照全国伤害监测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协调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及有关部门,做好伤害监测和组织管理工作。

  二、慢病中心根据《全国伤害监测方案》负责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及时组织开展各级培训,做好现场实施指导和工作督导,并及时汇总、分析监测资料,编制年度报告,上报卫生部。

  三、为保障本次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慢病中心将统一安排工作经费,专款专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卫生行政部门也应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一定的配套经费。

二00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全国伤害监测方案
  一、背景
  世界卫生组织将疾病分为传染性疾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伤害。伤害是由于能量(机械能、电能、化学能、热能、电离辐射等)突然或短暂地作用于人体,超过机体的耐受能力而导致的机体损伤。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伤害每年导致全球500多万人死亡和更多人的残疾,为大多数国家居民的前5位死亡原因之一,伤害导致的失能调整寿命年(DALY)损失占各类疾病总损失的12.4%,是全球各国面临的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我国每年约有70~80万人死于各种伤害,占死亡总数的11%,居死因顺位第5位。而且,每年需急诊和住院治疗的伤害患者估计可能超过2000万人。伤害由于其高发生率和高致残率消耗着大量的卫生资源,给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带来了沉重的疾病负担。
  伤害基础性信息是伤害预防与控制的基础,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伤害的严重性以及预防与控制的迫切性,伤害的监测系统在发达国家(如: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及部分发展中国家(如:以色列、菲律宾、乌干达等)已先后建立并不断完善,我国迄今尚未建立伤害发生的监测系统。
  伤害由于其发生原因的特殊性使得伤害信息的收集应该具有其具体的特征和方式。为此,世界卫生组织总部和美国CDC联合出版了《伤害监测指南》,详细阐述了伤害监测的基本概念、原则,建立伤害监测系统的步骤、方法,以及有关国家伤害监测系统的具体实例等。我国伤害预防控制工作的开展起步较晚,伤害基础性信息的收集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通过持续、系统地收集、分析、解释和发布伤害相关的信息,能够实现对伤害流行情况和疾病负担详细和全面的描述,从而为制定伤害干预措施,评价干预效果,制定伤害预防与控制策略,合理配置卫生资源提供可靠的依据。
  伤害相关信息有不同的来源,其中包括社区调查、家庭医生记录、急诊室记录、住院病历记录、重症监护病房记录以及死亡登记等。其中的社区入户调查覆盖的信息量最大,包括所调查的居民从无伤害到因伤害死亡的各种类型伤害;而急诊室为基础的伤害监测主要是医疗单位诊治的所有伤害。从伤害监测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角度出发,大多数国家使用的是以急诊室为基础的伤害监测,同时根据需要结合其他形式。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以网络为基础的病例报告系统为伤害监测提供了有利条件。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死因监测系统,同时,国家相关部门也开展了不同类型伤害的信息收集工作,如道路交通伤害、职业伤害等。但是,从伤害发生的角度出发,全面收集伤害基础性信息的工作尚不完善。为探索以急诊室为基础建立伤害监测系统在我国的可行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疾控中心慢病中心”)从2003年至2004年在我国11个省/市70家医院开展了全国伤害监测试点工作。通过在我国城乡不同地理位置,不同经济发展地区以及不同级别医院开展伤害病例收集工作,探索了以急诊室为基础收集伤害发生信息的工作模式,了解了当地伤害发生的基本情况以及在一年中的变化形式,收集伤害病例9万余个。试点工作发现,我国的医疗机构的管理模式不同于其它发达国家,包含所有相关科室的急诊室并不普遍,因此,单纯以急诊室为基础开展伤害监测能导致大量的漏报而造成监测信息不准确。为此,调整了监测方式,监测对象更改为因伤害到医院所有相关科室就诊的患者。本次试点总结了经验,发现不足,为在建立全国伤害监测系统奠定了基础。
  二、目的
  掌握全国伤害发生的分布特征及变化趋势,为制定相关政策、评价伤害干预效果提供依据。
  三、监测对象及监测方式
  监测对象:在哨点医院就诊被诊断为伤害的首诊患者。
  监测方式:全国伤害监测采用哨点监测方式,以年度为单位持续进行。
  四、监测点选点方法
  (一)选点原则
  1.采用多阶段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
  2.兼顾城乡、地理分布及经济发展的差异;
  3.结合当地伤害预防控制工作基础。
  (二)具体选点方法
  参照全国疾病监测点抽样框架,随机抽取43个县(市、区)作为全国伤害监测点,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其中,农村点23个,城市点20个。监测点名单见附表1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1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