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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大杨石组团P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3-17 生效日期: 2005-03-17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渝府[2005]43号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重庆市主城区大杨石组团P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渝规文(2005)63号)收悉。市政府原则同意主城区大杨石组团P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止执行渝府(2003)47号文件。现批复如下:
  一、主城区大杨石组团P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位于九龙坡区谢家湾街道辖区范围,东以长江为界,南以直港大道为界,西以长江二路为界,北以鹅公岩大桥西引桥为界。同意其规划功能以居住为主、公建配套为辅。

  二、同意该规划确定的总用地面积154.17公顷。其中居住用地83.43公顷、公共设施用地4.71公顷、道路广场用地43.35公顷、市政公用设施用地4.44公顷、绿化用地18.24公顷。规划人口为6.2万人。同时,要严格执行该规划确定的其他控制指标。

  三、在下阶段规划设计中,要根据该规划确定的用地指标和周边环境条件及现状建筑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严格控制公共设施、道路广场、绿化及市政设施用地,充分发挥城市土地价值,合理配置城市空间资源,通过实施“退二进三”及旧城改造,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结合现状道路、地形标高分级优化道路交通网络,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完善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工程建设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体建设项目选址定点要严格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加强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1)39号)要求执行,规划区内“三废”必须组织达标排放。把该组团建设成为以居住为主,集商贸、文化休闲为一体的大型综合社区。

二00五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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