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建房[2003]15号
各市房地产管理局:
根据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01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及注册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住房[2002]73号),我省参加2002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人员共92人合格(单科合格人员名单另行公布),请各市房地产管理局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今年领取《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房地产估价师初始注册都应填写《2002年房地产估价师初始注册申请表》,其中初始注册除《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100号令)第 七 条、第 十 条、第 十七 条规定的材料外,申请人还需提交本人与户籍所在省、市、县人代理机构签定的人事代理合同。
各市将房地产估价师注册材料于今年2月20日前上报省建设厅房地产业处。
二○○三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