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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九龙坡区冶金二村危旧房改造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2-04 生效日期: 2005-02-04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渝府[2005]25号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九龙坡区冶金二村危旧房改造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请示》(渝规文(2005)17号)收悉。市政府原则同意九龙坡区冶金二村危旧房改造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冶金二村危旧房改造工程项目位于九龙坡区石坪桥街道冶金二村,即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大杨石组团R分区的R03—9/01,R04—2/01,R04—3/01,R05—1/01,R07—2/01地块。其用地东、北、西三面临桃花溪河道,南面邻中国十八冶金公司职工宿舍楼,并分别有东西向20米宽、南北向16米宽的两条规划道路贯穿该地块。同意其规划功能以居住为主,公建配套设施为辅。
  二、同意该方案确定的总用地面积309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104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572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822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53933平方米(含保留建筑15353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347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881.6平方米、微型消防站建筑面积570平方米、公共厕所建筑面积100平方米、车库及设备用房13822平方米、其他配套设施用房建筑面积388.4平方米。容积率5.5,建筑密度28.8%,绿地率30.2%,停车位543个(其中地上82个,地下461个)。
  三、在下阶段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公安消防、园林部门的意见深化消防、园林绿化设计。合理组织小区内外交通,小区出入口和地下车库的设置实行人车分流制,主要供人员车辆出入,环形车行道要满足车辆进出和消防扑救要求,注意小区道路与城市规划道路系统的衔接。建筑造型要与桃花溪沿江景观及周边环境协调,桃花溪防洪控制标高要在防洪控制高程以上,满足防洪要求。科学安排生化污水处理等附属设施,搞好公建配套,认真做好灯饰工程、供配电、给排水、建筑外装饰、环境设计。将该小区建成环境优美、设施完善、交通便捷的居住区。
  四、严格执行本批复。请你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保证各项规划要求得到落实。若需变动,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五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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