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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科技部2003年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6-13 生效日期: 2003-06-13
发布部门: 国家粮食局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谷粮油集团公司,有关粮食科研院所及院校: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03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国科办农社字[2003]81号)要求,按照党的十六大制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以及今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精神,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粮油资源深加工转化增值,调整农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及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我局将组织粮食系统申报科技部2003年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请你们按照项目指南和项目申请须知的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申报条件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一般支持有望达到批量生产或即将投入应用的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区域试验与示范、中间试验或生产性实验,以便为大面积应用和工业化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
  转化资金项目支持农业科技成果与经济的结合,支持对象以科技型涉农企业为主。鼓励产学研结合;鼓励科技成果的持有单位以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成果转化和市场竞争;鼓励科研机构和大学通过创办企业的方式申报项目。服务于农业、农村和农民,以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主、公益性强的转化资金项目,可由科研单位和大学承担。
  (一)符合国家农业产业政策和农业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有利于区域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有利于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和加快农村小康建设,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
  (二)属于《2003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规定的范围;
  (三)申请项目的科技成果必须是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家有关专门机构在近3~5年内鉴定或认定的成果,项目知识产权清晰;
  (四)有较大的推广应用潜力或良好市场开发前景;
  (五)技术水平高,核心知识产权归申请单位;或者属于已经引进但需中试熟化、以利于掌握其核心技术的重大技术成果;
  (六)涉及到需要行业执法部门审核的成果,必须经过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法定资质机构审定、鉴定或出具有关检测证明。

  二、 优先支持的对象
  (一)转化资金优先支持的项目
  1.有重大推广应用前景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2.能显著提升农业技术水平、对农业结构调整具有较大指导作用的项目;
  3.能显著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科技成果;
  4.通过国家各类科技计划,尤其是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计划支持取得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5.列入2003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的项目。
  (二)转化资金不支持的对象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2.无研究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
  3.低水平重复、单纯扩大规模或基本建设项目;
  4.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5.对社会或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6.不属于《2003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支持范围的项目。
  (三)推荐申报的重点
  2003年我局重点推荐粮食储藏保质技术、粮食流通自动化装备、粮食质量安全品质快速检测技术及仪器设备、粮油深加工及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技术与设备、饲料加工技术与设备、粮食流通信息化技术及产品等项目的中试、区域性试验、生产性试验和组装配套。

  三、项目支持方式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采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两种支持方式,以无偿资助为主,两种方式中只能选一种方式。每个项目支持金额为50~00万元,分为一般项目和重大项目,重大项目数约占立项总数的10%~15%,支持强度不超过100万元。
  申请无偿资助的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二年.在项目新增投资中,申请企业需有不低于申请转化资金数额的自有资金匹配,事业单位需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匹配。
  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主要用于支持产品已具有一定的产业化能力,市场前景良好,有望形成一定规模、取得一定效益,银行已经给予贷款或意向给予贷款的项目。    2003年度贷款贴息项目的贷款有效期(以贷款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为自2002年4月1日起,至项目完成之日止。项目阶段总投资一般在3000万元以下。以贴息支持的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三年。贷款贴息的贴息总额原则上不超过第一年到位贷款所应支付银行利息的总额。

  四、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的有关具体要求,请从科技部网站下载。凡符合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申请条件的项目,可通过创新基金网站(www.innofund.gov.cn)下载申报专用软件,按要求准备项目申请材料,并按规定格式录制软盘。
  申报项目需经省级粮食局推荐后报送我局。中储粮总公司和中谷集团可直接报我局。中央级科研院所和院校申报的项目可以直接报送我局。项目申报、推荐单位须确保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同一项目不得多渠道重复申请。
  项目申报材料要重点突出技术成果的创新性、先进性,转化内容的可靠性及技术路线的可行性,总体实施方案的可行性,总体与阶段目标的合理性,投资预算合理性与资金筹措的可靠性,转化的价值及预期效果,申报与合作单位技术基础及转化能力,项目抵御风险的能力,单位财务与管理状况。
  请项目申报单位于2003年7月4日下午5点前将申报材料(《项目申请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齐全的相关附件)装订成册一式11份及电子文件软盘一式3份报送我局。我局将组织行业专家评审,然后向科技部择优推荐申报。
  联系单位:国家粮食局粮食行政管理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906室(100038)
  联系人:赫振方、谭本刚、张 雪
  联系电话:010-63906906、63906972、63906935
  电子信箱:sci@chinagrain.gov.cn
  网址:www.chinagrain.gov.cn
  附件: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03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

 

二OO三年六月十三日     
国家粮食局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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