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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我市三峡库区二期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扫尾整改情况督查报告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1-19 生效日期: 2005-01-19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渝办发[2005]8号
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4年11月,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审计局五部门组成重庆市三峡库区二期地质灾害防治整改督查组,对万州等7个区县二期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扫尾整改工作进行了督查,形成了《关于我市三峡库区二期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扫尾整改情况的督查报告》(以下简称《督查报告》)。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督查报告》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有关区县人民政府要对照《督查报告》,逐一检查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将《督查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作为近期工作的重点。区县长是《督查报告》反映问题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要专门研究整改工作,作出具体的工作部署,将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分管副区县长要集中精力,突出抓好《督查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
  二、《督查报告》反映对有关区县问题的整改工作情况,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促和检查,市监察局要加强行政效能监察,防止整改工作走过场,确保整改工作质量。
  三、有关区县人民政府于2005年1月31日前将《督查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市发展改革委。
二00五年一月十九日 附:关于我市三峡库区二期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扫尾整改情况的督查报告
(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财政局、
市建委、市审计局 2005年1月)
  为推进我市三峡库区二期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以下简称二期地灾项目)扫尾整改工作,2004年11月4—11日,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国土房管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审计局组成二期地灾项目扫尾整改情况督查组,按照市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加强三峡库区二期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竣工扫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发改地(2004)782号)要求,针对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的重点,一是国家初步验收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二是财政部福建专员办检查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三是市级有关部门开展的专项审计、财经稽核、质量稽核等检查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有关区县存在的问题,督查组确定以万州、巫山、奉节为重点督查区县,并赴万州、涪陵、云阳、丰都、忠县、巫山、奉节7个区县,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工程档案和有关财务资料、查看工程现场等形式进行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落实情况
  从本次督查及各部门检查情况看,有关区县对项目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比较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对存在的大多数问题进行了整改,部分问题正在整改之中(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情况详见附件1)。
  (一)国家初步验收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国家初步验收组指出存在的17项问题,已有15项进行了整改。
  1.国家验收组指出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采取工程措施进行整改的5项,已全部整改到位。现场检查,巫山县大昌镇第二十、二十一段库岸,对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已返工,通过了县里组织的验收,市级初步验收专家组建议通过;万州区长生河4段“未施工碎石和砂卵石反滤层,浆砌石格构内干砌块石块度偏小,块石间空隙较大,密实不够”的问题已经整改,现场抽取4处剥离检查,格构护坡碎石反滤层厚度约100mm;丰都县大佛面崩滑体排水沟底部局部有裂缝的问题,已经对裂缝进行了修补;忠县干井新址滑坡未施工碎石和砂卵石反滤层问题,设计单位已出具《设计变更通知书》,经监理单位同意,按“透水土工布包裹塑料花管埋入护坡土层”的措施进行了整改。
  2.国家验收组认为勘查设计存在问题、需再进行稳定性复核的10项,有8项根据要求分别进行了补充勘查、勘查资料复核、设计方案修改及工程监测,认为处于稳定状态。其中,奉节县老房子滑坡、植物油厂滑坡,云阳县余家嘴至清凉寺滑坡、老冠石滑坡(A区)等4项,勘查、设计单位已对勘查资料进行了复核,认为勘查资料与实际无大的出入;巫山烟厂崩滑体(B区)、上西坪滑坡,忠县火电厂变形体3项,经核查认为滑体处于稳定状态;丰都县丁庄裂口工业区滑坡,施工阶段进行了补充勘查,修改了设计方案,治理工程完成一年多,经监测未发现有变形现象,处于稳定状态。
  未整改的有2项。一是万州区安乐寺滑坡项目,区主管部门未按要求另行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稳定性进行复核;二是涪陵师院变形体,要求施工单位写出专题报告、设计单位提出论证报告,未完成。
  3.国家验收组指出需进行方案完善或变更的2项,已经整改。一是万州区农机校变形体,设计单位认为172米以上的原浆砌条石堡坎具有护岸作用(破损的堡坎应修缮维护),已提出取消172米以上原护坡设计,利用原堡坎作为护坡工程;二是巫山县望碑沟K0~K0+78段库岸防护工程方案,初步设计已完成,市国土房管局复函结合三期项目一并治理。
  4.国家验收组指出超概算支付工程款1项,正在整改之中。奉节县老房子滑坡“超概算较多,超付工程款又没有支付依据”的问题,项目法人已按照市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先审价。目前,县财政局委托的中介机构已审价完毕,市审计局按照市政府安排,委托中介机构对已完工程投资进行核查,工程超概算81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土石材料超运距,二是现场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工程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核查报告已送市发展改革委,作为调整概算的依据。同时,要求项目法人按照有关程序,将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报告分别上报市国土房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审查、审批。
  (二)财政部福建专员办检查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财政部福建专员办共指出12个区县存在的问题42项,需整改金额为4154.24万元。经本次复查,已全部整改到位30项、部分整改8项、未整改4项;完成整改金额3468.24万元,占需整改金额的83.5%。万州、忠县、涪陵、武隆、沙坪坝、江北6个区县已全部整改到位。巫山、奉节、云阳、丰都、开县、渝中6个区县整改不到位或未整改,未整改金额686万元。
  1.整改不到位8项,未整改金额388万元。(1)巫山县城建公司借给有关单位的款项166.5万元,其中有145万元为改变材料运输方式而导致超概算支出,有10万元为概算外支付治理工程范围内的县交通局拆迁补偿费,另有11.5万元为支付给巫山县电力公司的临时用电设施费,因工程未完工暂未结算,无发票入账。督查组已要求业主单位尽快同巫山电力公司协调,完善合同和相关手续。(2)奉节县顺新市政公司列支值勤补助1.5万元未整改,列支二期规划外李家沟弃土挡墙工程95万元,奉节县已向市移民局申请资金予以归垫。(3)丰都县美丰河堤开发公司借给万家渡中心区防洪指挥部的100万元,丰都县已向市移民局申请移民资金解决;丰航港埠公司所承建的丁庄裂口工业区滑坡变电设备3万元,工程完工后应变卖冲减建设成本,目前已由中介单位对变电设备作价1.04万元,但公开变卖未果。(4)开县地质灾害治理公司预提镇东新址滑坡治理排水工程款41万元,目前已完成投资26万元,余下的15万元尚挂在预提科目;预提的后续工作管理费用22万元,目前已开支15万元,余下7万元尚挂在预提科目,未作调账处理。
  2.未整改4项,需整改金额298万元。巫山县财政局借给三期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拆迁安置费200万元、开县地质灾害治理公司列支电源安装线路费3万元、渝中区建新坡滑坡项目列支拆迁奖励费15万元、云阳县地灾办违规分摊管理费80万元,尚未整改。
  (三)市财经稽核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市财经稽核指出万州、巫山、奉节、云阳4个区县需整改的问题31项,已全部或基本整改到位有25项,其中已归垫资金1049.5万元,占应归垫资金的100%,调整和规范财务核算2418.8万元。
  整改不到位的有6项:
  1.万州区关塘口滑坡治理工程卸载后的土坡被华顺房地产开发公司挖成陡坡,将危及卸载后的土坡的稳定性,并可能产生新的滑坡。万州区地灾办已发出书面整改通知,要求业主单位聘请有资质的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单位进行论证,但进展缓慢。
  2.巫山北门坡变形体因治理方案和资金等问题,目前仍处于全面停工状态。
  3.奉节县变更工程规模或缩减建设内容,尚存在以下问题:(1)县城区长江北岸坍岸治理项目由六个单元组成,只做了四个单元工程,变更未经市国土房管局批复。(2)花乐村滑坡治理工程设计变更没有完善有关手续。(3)白衣庵滑坡补充治理工程已完成有关手续,但尚未动工治理。(4)寂静乡滑坡治理工程设计变更没有完善有关手续。(5)长江南岸万家沟坍岸喷锚挂网支护工程纳入分期治理没有提供相应依据。
  4.奉节县工程结算严重滞后,竣工决算有关工作及资料归档未按规定进行。(1)项目业主顺新公司实施的地灾项目,工程结算尚未完成。(2)海南地矿建设公司的备料款38.2万元仍未清算。(3)县地防办列支的管理费及前期工作经费等239.31万元未作账务处理。(4)由县移民局实施的超深基础及高边坡治理资金32330万元,尚未办理财务移交手续。
  5.云阳县库岸综合治理工程,没有完善有关手续。
  6.奉节县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业主财务资料因被检察机关查封,财务问题整改未完成。
  (四)市审计局专项审计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市审计局专项审计共发出审计决定11份,需整改金额6317.7万元。截至2004年11月20日,已整改6064.2万元,整改到位率为96.12%。其中万州、长寿、丰都、石柱、涪陵、云阳、巫山7个区县已全部整改到位。
  整改不到位的有:
  奉节县:审计决定要求整改金额3205.2万元,已整改3069.2万元,整改到位率为95.8%。未整改的有:县顺新公司用于计划外项目李家沟弃土挡墙95万元,县财政局利息收入未纳入专账40.9万元。
  开县:审计决定要求整改金额29.7万元,均未整改。刘帅故居工程管理费超概算10.9万元,镇东新址工程管理费超概算15.9万元,县财政局未将二期地灾项目资金利息纳入专户2.9万元。
  武隆县:审计决定要求整改金额14万元,未整改。县财政局未将二期地灾项目资金利息纳入专户。
  渝北区:审计决定要求整改金额65.3万元,未整改。主要有珞碛项目部将资金3.3万元用于开工典礼支出,双江公司和珞碛项目部用于发放各种奖金5.8万元,超规模征地支付56.2万元。
  (五)市质量稽核及市级初步验收指出质量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质量稽核整改内容涉及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在建过程中的建设程序、资质资格、质量行为、质量控制资料和实体质量等方面的内容。市质量稽核组在历次检查中,共发出质量稽核整改通知46份,有关区县政府全部向市建委书面回复了整改情况,完成了整改工作。市质量稽核组针对各区县回复情况,对部分整改项目进行了复查跟踪,并向市政府书面报告了质量稽核情况。同时,针对个别区县整改回复不具体的情况,市建委分别向巫山、云阳、丰都3个县政府发函,要求报送整改详细情况,3个县均按时报送整改详细情况。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针对市级初步验收发现的质量问题,市建委向存在问题较多的9个区县政府发出督查整改函,9个区县均已回复了整改情况,完成了整改。市建委对部分区县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整改情况较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管理经验不足,我市二期地灾项目实施中普遍存在地质勘查等前期工作深度不够、设计变更频繁、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超概算严重等问题。加上国家切块我市的包干资金总量与防治任务量不相匹配,资金总量本身存有较大缺口,给我市二期地灾项目扫尾工作带来诸多困难。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责成相关区县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存在问题的整改。目前二期地灾项目扫尾工作仍存在以下值得重视的问题。
  (一)工程进度方面
  一是治理项目未完工程数量大。目前未完工程有30个(详见附件2)。其中:(1)结合工程13个中,未开工的7个,处于停工状态的6个;(2)专项治理工程7个,均处于停工状态;(3)分期治理工程10个,有9个项目的一期治理工程已完工,二期治理工程尚未启动。
  未完工项目主要集中在巫山(8个)、奉节(10个)、万州(6个)、云阳(4个)、忠县(1个)、武隆(1个)。据初步统计分析,绝大部分项目主要是受资金缺口制约,同时还有8个项目受综合治理方案或设计变更方案未报批的影响,有5个项目受三、四期移民搬迁进度或其他因素影响。
  二是搬迁避让项目进度严重滞后。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二期搬迁避让安置工作必须在2004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但从本次检查的7个区县看,万州、涪陵、忠县、云阳、奉节5个区县已编制完成项目乡镇搬迁方案并实施了部分搬迁;巫山县、丰都县还处于搬迁方案编制阶段,尚未开始实质性搬迁。7个区县共搬迁3714人,仅占计划搬迁人数16501人的22.5%,没有一个区县完成任务,搬迁工作严重滞后。
  (二)建设程序管理方面
  一是部分项目的变更设计尚未审查批复或批复后纳入三期治理。市国土房管局已对有关区县上报的大部分设计变更方案进行了审查批复。(1)审查未通过的有万州和平广场滑坡。(2)忠县城区第四库岸4个项目,由于县政府协调业主事宜,请求暂缓审查。(3)云阳新县城第四段库岸、万州乳酸厂至向家院子和向家院子至东方制药厂库岸,因综合治理方案未通过或未立项,地质灾害治理效果尚不能论证上报审批。(4)巫山万元沟、烟厂段库岸,市政府已批复纳入三期治理。(5)个别项目设计单位配合协调难度较大,主要是巫山龙门桥东崩滑体项目,按设计应施工到177.5米高程,现只施工到156米高程。按2004年9月2日和10月13日确定的解决方案,业主提供公路改线资料,原勘查单位作进一步稳定性验算,视验算结果再确定是否继续治理。但原勘查单位至今仍未收到业主要求进行验算的委托书。
  二是个别区县资金管理欠规范。个别区县擅自动用节余资金用于规划外项目。如万州区未经市里批准,已将二期地灾项目招标节余及基本预备费2991.5万元挪用到二期规划外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个别区县超合同、超概算拨款现象较为严重,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等扫尾工作。部分区县工程结算进度迟缓,个别项目因设计变更后预计将有资金节余,需加强资金控制。
  三是部分已完工程不具备市级初步验收条件。目前已完工的151个治理项目,已经通过市级初步验收的131个,尚有20个因综合治理、工程搬迁避让及档案整理未完成等原因,不具备市级初步验收条件。
  四是已完工项目工程竣工档案需进一步规范。对照国家要求,仍有不少项目需要继续完善相关手续,特别是勘查、设计、方案变更、监理等涉及质量安全责任方面的手续需要进一步清理完善。
  (三)工程后期监测和管理方面
  有关区县反映,二期地灾项目缺乏后期维护经费,工程监测期延长以后监测经费严重不足。部分区县及监理单位还反映,因工程施工大大超出原定工期或监理合同约定工期,致使监理单位支出增大,难以继续履行监理合同,并将有可能影响监理单位提供有关监理资料,进一步影响工程结算进度。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把推进工程进度作为扫尾工作重点,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工作力度
  针对存在问题,我市二期地灾项目扫尾工作的重点是加快推进未完工程和二期地灾搬迁避让进度、加快完善已完工程的初步验收、工程结算、档案整理等方面工作。有关区县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继续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责,密切配合,保证我市二期地灾项目扫尾工作顺利进行。
  有关区县人民政府要督促项目法人,协调参建各方,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和质量问题整改工作;加快推进综合治理方案、设计变更(包括超深超量)等申报工作;尽快完善已完工程的初步验收、工程审价和结算、工程档案归档整理等工作。
  市国土房管局要加快推进工程进度,加快组织对有关区县上报的设计变更、综合治理方案的审查批复。加强指导和协调。
  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组织对概算调整的审查批复,督促有关区县加快推进二期地灾搬迁避让项目的实施进度。
  市审计局要加大对二期地灾项目的审计和整改督查力度,组织中介机构对部分二期地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为概算调整提供参考。
  市财政局要督促有关区县加快工程结算进度,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抓紧完成三峡库区地质灾害二期治理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等工作的通知》(渝财建(2004)153号)要求,做好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
  市建委要继续督促有关区县人民政府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促进施工、监理等单位严格执行设计方案和技术规程,搞好质量控制。
  (二)继续积极争取国家投资,为二期地灾项目扫尾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因包干资金总量与防治任务不相匹配而导致的资金缺口问题,是制约我市二期地灾项目扫尾工作的关键所在。为此,建议市政府一方面继续积极向国家汇报,争取国家解决资金缺口;另一方面,对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如何推进扫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
  (三)继续加强整改,确保二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发挥效益
  二期地灾项目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事关我市二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质量和进度,事关国家投资效益能否正常发挥,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此,对尚未整改到位的各项问题,各项目业主要继续加大力度,尽快整改到位。为充分发挥区县人民政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作用,建议市政府将目前尚未整改的问题及整改要求,印发有关区县,责成区县人民政府全面负责督促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市政府有关部门备案;涉及需要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审批的,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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