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常政办发[2006]46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根据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办发(2005)16号)、《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加强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常办发(2005)17号)以及《关于完善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的实施办法》(常办发(2006)17号)三个文件精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编制了2006年度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新闻发布会计划表(见附件),为认真落实好今年的政府机关新闻发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提高认识。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对外通报、发布重要新闻信息或表达意见的工作制度。完善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是新时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是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内聚人气、激扬民气、促进发展、树立形象的需要。建立权威、规范的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对于我市实施科学发展方略,落实率先发展举措,推进“两个率先”、富民强市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2.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新闻发言工作,要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好新闻发布工作。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办发(2005)l6号)的要求,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加强对新闻发布工作的整体策划,确保每一次新闻发布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3.精心准备。各有关单位在计划实施前,要精心准备,认真开展舆情分析,摸准情况,学习政策、研究答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集体进行认真的研究,拿出答复意见,加强正面信息的发布,增强引导舆论的主动性。
4.加强沟通。市政府新闻办要加强与各实施单位的沟通联络,及时协调实施过程的困难;同时,对未列入计划但确需举行新闻发布会的部门和单位,帮助组织实施,加强业务指导。
常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联系电话:0519—6601171。
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2006年度政府新闻发布会计划表
序号 |
发布单位 |
发布内容 |
发布时间 |
备注 |
1 |
统计局 |
成果情况新闻发布会 |
2月14日 |
各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发布 |
2 |
市政府 |
市区 2006年道路交通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 |
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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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民政局 |
2005年市区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情况 |
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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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药监局 |
“龙城千店无假药行动”新闻发布会 |
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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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发改委 |
168个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 |
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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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教育局 |
招生政策情况新闻发布会 |
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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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房管局 |
物业管理工作新政策新闻发布会 |
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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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科 协 |
第三届科技论坛新闻发布会 |
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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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卫生局 |
实施“农民健康工程”有关新政新闻发布会 |
5月 |
各季度食品卫生督查情况发布 |
序号 |
发布单位 |
发布内容 |
发布时间 |
备注 |
10 |
药监局 |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 |
5月 |
|
11 |
环保局 |
小康环境质量指标达标、清水工程、中心城区污染企业搬迁情况新闻发布会 |
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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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城管局 |
启动“数字城管”建设工作新闻发布会 |
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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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科技局 |
支持自主创新政策新闻发布会 |
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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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市政府 |
2006年度上半年常州市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 |
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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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发改委 |
信用体系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 |
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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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建设局 |
建设城市高架机动快速路系统暨常澄路、万福路、长江路改造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 |
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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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市法院 |
市法院建立执行威慑机制暨执行工作成果新闻发布会 |
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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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房管局 |
全市落实私房政策新闻发布会 |
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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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城管局 |
市区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新闻发布会 |
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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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市政府 |
卡通数码艺术周暨科技经贸洽谈会新闻发布会 |
9月 |
序号 |
发布单位 |
发布内容 |
发布时间 |
备注 |
21 |
园林局 |
红梅公园正式对外开放暨“五园一场”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 |
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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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教育局 |
全市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免收杂费情况新闻发布会 |
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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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民政局 |
城乡救助体系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 |
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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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农林局 |
新农村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 |
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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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建设局 |
市区公交一体化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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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市政府 |
政府实事完成情况新闻发布会 |
12月 |
注:1.以上除已经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外,均为建议的发布内容和时间,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
2.请各单位明确具体联系人,加强工作联系(市委宣传部新闻处:6601171);
3.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另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