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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全市开展单位和居民家庭卫生大清扫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4-13 生效日期: 2006-04-13
发布部门: 沈阳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发布文号:
  市委、市政府定于4月15日(星期六),发动全市13个区、县(市)、浑南新区、棋盘山风景区、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中省直驻沈单位,市直及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三资、民营企业)、学(院)校,驻沈部队、武警部队,宾馆、旅游景点等大型公共场所和居民家庭的党员、干部、职工、学生、官兵和全体市民,开展单位和居民家庭卫生大清扫活动,彻底清除室内办公设备、公用设施积灰,消灭卫生死角,达到窗明几净、四壁无尘、物放有序的标准;清除单位院区、楼道内垃圾污物、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及院墙上的乱贴乱画,达到环境清洁、美观、有序的标准;居民家庭开窗开门,打扫室内卫生,清理阳台等部位的乱搭乱挂,清除门上小张贴等卫生死角,达到窗明几净、阳台整洁、无乱挂衣物的标准。
  活动日当天,市爱卫会将组成七个督查组,会同新闻单位,对各单位和居民家庭卫生大清扫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在全市通报,存在突出问题的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沈阳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0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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