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法制办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3-06 生效日期: 2006-03-06
发布部门: 辽宁省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营政办发[2006]9号

营口开发区管委会,营口高新区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法制办《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六年三月六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5]9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实现《营口市依法行政工作五年规划》确定的目标,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
  行政执法责任制适用于市、市(县)区政府所属各行政执法部门,包括在法定职权内行使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执法组织。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组织的行政执法责任制,由委托机关一并建立。

  二、工作内容
  (一)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法定职权
  1.梳理执法依据由市、市(县)区政府组织,同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检查,行政执法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执法依据的梳理工作。
  2.执法依据包括本部门所执行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国务院部门规章以及本部门的“三定”规定,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一般不作为执法依据。执法依据既包括本部门所执行的专业法律规范,也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等公共法律规范;既包括以本部门为主要执法部门的法律规范,也包括协助、配合其它部门实施执法行为的法律规范。
  3.行政执法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具体承办部门要把有关法律规范作为本部门的执法依据进行梳理。
  4.梳理执法依据既要准确,又要完整,注意搞好两个衔接:一是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执法依据相衔接,避免遗漏;二是与执法依据的制定、修改和废止情况相衔接,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
  5.行政执法部门要将梳理完毕的执法依据按照效力高低排列,列明目录,做到分类清晰,编排科学。执法依据要通过执法公示栏、当地政府公告或者通告、新闻媒体或者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报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6.各部门根据梳理的执法依据,进一步明晰本部门的法定权力。明确列出本部门在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收费等方面权力的职责范围、种类和幅度;几个部门联合行使的权力,由依法牵头组织的部门列出。
  7.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或者开展综合执法的单位,要注意部门执法职权的划入、划出,凡行政处罚职权已相对集中的,原行使该职权的行政执法部门不得将划出的职权作为执法依据。
  (二)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
  1.分解执法职权要坚持科学合理、理顺关系、相互配合、高效运转的原则,既要避免交叉、重复,又要防止权限过于集中,做到执法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依据本部门执法依据和执法岗位的配置,将法定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并提出具体工作标准和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不得擅自增加或者扩大本部门的行政执法权限。
  2.依照法律规定由一个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实施、同时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主要实施部门应当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职权发生矛盾时,由政府法制机构负责协调;涉及执法依据的有关内容需要做出进一步解释的,按照工作程序提请法律规范的制定机关做出解释; 依照“三定”规定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职权发生矛盾时,由编制部门负责协调。
  3.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主体资格,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审核后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人员在取得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4.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在分解职权的基础上,确定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在健全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既要明确违法乱作为的责任,也要明确违法不作为的责任;既要追究违法机关的责任,也要追究有关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
  5.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违反法定义务的不同情形,在行政执法责任制中确定其应当承担责任的种类和内容,并确定与之相适应的追究形式。确定执法责任要体现对等原则、职权与责任挂钩原则,职权越大,责任越大;情节越重,责任越重,避免责任标准问题上的混乱现象。行政执法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行政执法的第一责任人,承担领导责任;行政执法部门内设法制机构负责人及分管该机构的领导人是行政执法主管负责人,对所管理的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行为承担主管责任;直接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执法人员是行政执法直接责任人,对本人的行政执法行为承担直接责任。
  (三)完善配套制度,健全评议体系
  1.各市(县)区、各部门应当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五项基本配套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上岗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制度》及行政许可公示、听证、监督检查、过错追究及统一办理等制度。
  2.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政府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监督和指导,采取征求行政管理相对人意见、问卷调查、听取行政执法工作汇报等方式,组织开展对所属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由上级部门进行评议考核,但应当充分听取所在地同级政府的评议意见。实行双重管理的部门按照管理职责分工分别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地政府评议考核。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结合部门、岗位的具体情况和不同特点,制定评议考核方案,明确考核的具体标准,对所属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评议考核。政府对部门、部门对所属执法机构和人员的执法评议考核应当作为总体绩效评议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总体绩效评议考核中。
  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按照《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和责任示范格式》(另发)的要求,将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职权分解、行政行为类别、执法流程及相关配套制度汇集成册,通过文件、报纸、公告、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主张法律救济的权利,并于2006年4月底前报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各级政府应当将所属行政执法部门的梳理结果审核确认后汇集成册,形成本级政府的《行政执法职责综览》。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市(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工程”,建立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抓,法制机构具体实施的责任制体系,形成权责明确的工作机制。
  (二)科学部署。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确定不同阶段目标要求,合理确定工作进度,确保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能够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
  (三)强化监督检查。市政府法制办、市人事局(编委办)、市监察局等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总结典型经验,推动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各市(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落实本意见的要求,按时保质的完成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工作任务。同时注重加强相关长效配套制度建设,注重总结和把握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各市(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本地区、本部门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总结,于2006年4月底前向市政府做出书面报告,并抄送市政府法制办。
市政府法制办
二00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和责任示范格式
  (封面式样)
  ××市(管委会、区)局(委、办)
  执法职责汇编
  二00六年 月 日
  编制说明
  为了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5]98号),尽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建设法治,我局(委、办)组织有关人员……。
  二00六年 月 日
  一、执法主体
  (一)职权执法主体及其执法依据、职能设置
  1.2.3.……
  ××市(管委会、区)××局(委、办)是……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2.3.……《关于印发××局(委、办)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00]号)
  (二)授权执法主体及其执法依据、职能设置
  1.2.3.……
  (三)职权执法主体依法委托的执法单位及其执法依据
  1.2.3.……
  二、行政执法依据
  ××局(委、办)行政执法依据目录范例
  序号 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制定发布机关 施行日期 共同法律依据 一、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法规 1 2 三、规章 1 2 专业法律依据 一、法律 1 2 二、法规 1 2 三、规章 1 2 … … … …
  三、本部门具体负责承办,本级人民政府决定或者批准的行政执法事项
  用一个表格依次列出。
  四、行政行为类别
  (一)行政许可;(二)行政处罚;(三)行政强制;(四)行政征收;(五)行政裁决;(六)行政给付;(七)行政确认;(八)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五、分解行政执法职权和责任示范格式
  ××局(委、办)执法职责分解表范例
  执法机构:地籍管理处
  执法岗位 执法内容 执法类别 执法范围和执法权限
  执法依据 执法程序和时限 执法责任 土地登记 土地注册登记和发证 行政确认 在辽宁省中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改制上市企业用地;跨市际有权属纠纷的土地;跨市际的线性国地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登记规则》 受理登记申请;地籍调查;公告;登记发证。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公告期间除外)。 《土地管理法》第 84条;《辽宁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第条 建设用地管理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 行政许可 较大市超过2.0公顷、其他市超过0.7公顷 《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受理申请;依法审查;批准发文。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土地管理法》第 78条、第 84条;《辽宁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第条 … … … … … … …
  六、行政执法流程图
  七、相关配套制度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7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