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中国餐饮业博览会组团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7-12 生效日期: 2005-07-12
发布部门: 商务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05中国餐饮业博览会的通知》(商改字[2005]21号)下发以来,国内外相关企业、机构和新闻媒体给予了高度关注,餐博会得到了全社会和餐饮行业的积极响应。为切实做好2005中国餐饮业博览会的组织工作,现将组团工作以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餐博会举办时间和场址
  由于展览地点的变更和相关配套设施的要求,本届餐博会举办时间比原计划提前一天,调整为2005年10月20-22日,20日上午举行开幕式,展览会和论坛地点确定在成都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四川省成都市沙湾路258号)。

  二、有关组团工作要求
  (一)以省市为单位组团参会。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指导工作,做好本地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餐饮业相关行业协会、教育研究培训机构和餐饮企业等单位参加餐博会的组团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推荐、组织10-30家重点餐饮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行政总厨(厨师长)、采购经理等参加餐博会的学习、交流活动。要明确本省市参加2005中国餐饮业博览会的代表团团长和联络员人选,并于2005年7月底以前将报名回执表(见附表)报我部商业改革司。
  (二)组织参加中国餐饮业发展成就展。
  中国餐饮业发展成就展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组织布展,主要通过文字、图表、图片、模型、多媒体等形式,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地展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各地餐饮业发展成就和精神风貌,不搞纯技术性的菜点与宴会摆台展示。参展具体办法请参见2005中国餐饮业博览会实施方案之一:《中国餐饮业发展成就展实施方案》。
  (三)协助有关项目承办单位做好组织工作。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协助做好本届餐博会项目承办单位中国贸促会北京分会、中国饭店协会具体承办的餐饮业采购洽谈会、教育培训展和技能大赛活动的组织工作。有条件的,可进行针对供货商的招商招展和技能大赛等的组织工作,具体办法请参见2005中国餐饮业博览会有关实施方案。
  (四)收集餐饮企业需求信息。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把餐饮企业的参会需求、用人需求以及适合集中批量采购、用品机械采购等信息收集整理后,报项目承办单位中国贸促会北京分会汇总,组委会办公室将根据参会企业的需求情况和采购信息在展览会上有针对性地安排信息发布和采购洽谈。

  三、其它
  (一)各省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省市参展参会代表的组织报名工作。
  各省市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参展参会单位需按照2005中国餐饮业博览会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另文下发的2005中国餐饮业博览会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相应的参会参展准备工作和报名工作,具体事务可分别与各项目承办单位联系落实。
  (二)餐博会组委会将颁发“最佳组织奖”和“最佳展台奖”。

  五、联系方式
  (一)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餐博会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邓廷富  赵 涛
  电 话:010-85226545,85226546 传 真:010-65135992
  (二)各项目承办单位
  1、成就展区、采购洽谈展区
  项目承办单位:中国贸促会北京市分会
  联系人:孙明辉 王菁川
  电 话:010-84121433,84120989  传 真:010-84121433
  2、教育培训展区、技能大赛活动
  项目承办单位:中国饭店协会
  联系人:张乐然 金 勇 张宪红
  电 话:010-68391410,68391479  传 真:010-68391479
  3、2005中国餐饮业博览会会务接待组
  项目承办单位:成都市贸易与粮食局
  联系人:李 进 李传宝
  电 话:028-87640551/87792554/87645779 传真:028-87649997
  (三)中国餐饮业博览会网站 http://www.catering.org.cn

二〇〇五年七月十二日


附:表一、各省市重点餐饮企业参加餐博会名额分配表

省市名称

企业数

省市名称

企业数

省市名称

企业数

北京

30

山东

30

青海

10

天津

20

河南

20

宁夏自治区

10

河北

20

湖北

20

新疆自治区

10

山西

20

湖南

20

新疆建设兵团

5

内蒙古自治区

10

广东

30

大连市

10

辽宁

20

广西自治区

10

深圳市

10

吉林

20

海南

10

厦门市

10

黑龙江

20

重庆

30

青岛市

10

上海

30

四川

30

宁波市

10

江苏

30

贵州

10

香港特别行政区

10

浙江

30

云南

10

澳门特别行政区

10

安徽

10

西藏自治区

5

台湾

5

福建

20

陕西

20

 

 

江西

10

甘肃

10

 

 

 

  表二、各省市代表团团长、联络员报名回执表

 

姓  名

单 位 及 职 务

电  话

手  机

传  真

E-mail

团 长

 

 

 

 

 

 

联络员

 

 

 

 

 

 

  请将此回执于2005年7月底前传真至商务部商业改革司
  传真:010-65135992
  表三、餐饮企业需求信息填报表

填报单位

 

单位地址

 

联系人及职务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职  位

数  量

具  体   要  求

待  遇

厨  师

 

 

 

服务员

 

 

 

 

 

 

 

 

 

 

 

 

 

 

 

 

 

 

 

 

 

类  别

数  量

具   体   要   求

 

 

 

 

 

 

 

 

 

 

 

 

 

 

 

 

其它需求

 

 

对餐博会的愿望和要求:

 

 

 

 

                                            负责人签章:

  请将此表回复至:项目承办单位——中国贸促会北京市分会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青年湖北街甲1号  邮政编码:100011
  电话:010-84121433,84120989  传 真:010-84121433,84121040
  E-MAIL:kooper@vip.sina.com  sunminghui@ccpitbj.org wjc@ccpitbj.org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5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