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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6年度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评审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4-10 生效日期: 2006-04-10
发布部门: 山东省教育厅
发布文号: 鲁教高函(2006)3号

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教高厅[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教高厅[2004]13号)等精神,2006年我厅继续在全省高等学校范围内开展年度省级精品课程申报评审工作。现就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或高职高专各专业开设的课程,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本科申报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或专业(技术)基础课,高职高专申报课程应体现高职高专的办学定位和教学特色。
  (二)已在高等院校(含高职高专院校,下同)连续开设3年以上。
  (三)课程负责人具有教授职称(高职高专院校的课程负责人可适当放宽条件),课程负责人应为本校专职教师。课程师资队伍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成果显著。
  (四)课程内容科学先进,能及时把教改研究成果或学科最新进展引入教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能和本领域的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相结合。
  (五)结合专业特点和教学内容灵活使用多种教学方法,同时教学方法要有利于培养学生科学思维能力和创新精神,注重对学生知识运用能力的培养与考察。
  (六)选用的教材应为优秀教材(含国家级、省部级优秀教材和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或高水平的自编教材,能够突出教材育人的独到见解和实践;实验器材配套齐全,能够满足教学的需要;具有较好的实践性教学环境。
  (七)有一套完善的管理系统,能够实现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
  (八)教学手段先进,广泛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具有科学的考核方法;教学成效显著,示范作用强。
  (九)具有明确的课程建设目标和切实可行的建设规划。
  (十)能够对网络教学提供充分的支持。课程网站至少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试验指导以及参考文献目录等。
  为保证本年度省级精品课程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申报学校自课程申报之日起至本年度评审工作结束期间,要保证申报课程网站的正常运转,保证专家可以通过授权审看课程教学内容及相关教学资源。评审期间,课程网站应同时提供《2006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表》(即附件1电子版)以及至少3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录像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反映教师风范、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凡因申报课程所在学校的原因导致专家无法正常浏览课程内容,且评审期间经提醒不能解决问题的,视为不具备申报条件,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二、申报程序
  (一)精品课程建设分为学校、省、国家三级,逐级评选申报。各高等院校要在总结本校课程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抓紧进行校级精品课程的建设,在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的基础上,择优申报省级精品课程,获得省级精品课程者由我厅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级精品课程的评选。省级精品课程建设成果和向国家推荐精品课程建设成果将作为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和评选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为加强管理,请各申报学校分别确定一名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负责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行政联系、组织申报及材料报送等工作。
  请各高等学校将《山东省2006年度省级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2,所有附件格式均可从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dpec.edu.cn/下载)信息于4月25日前发送邮件至sdjpkc@sdpec.edu.cn。

  三、申报材料
  (一)网上申报。《山东省2006年度省级精品课程汇总表》(见附件3)由所在学校负责汇总完毕后直接发至邮箱sdjpkc@sdpec.edu.cn,未能上网提交材料的学校将被视为不具备申请省级精品课程资格。
  (二)材料申报。每项参评的省级精品课程均需填报《2006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3份(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装订),同时把主讲教师现场教学录像刻成光盘一式2份一并上报。

  四、申报限额、时间以及课程分类
  2006年,我省计划立项建设省级精品课程100门,并在此基础上推荐申报国家级精品课程。省级精品课程采用本科课程和高职高专课程分别评审的方法,原则上高职高专课程所占比例不少于30%。为进一步优化我省精品课程的学科分布结构,根据高校优质教学资源分布状况和往年课程建设成果情况,对与已入选课程相同或相近且入选数量已经较多的课程,将限制评审。
  本年度各高等院校申报省级精品课程的数额如下:部属院校4至6门,省属本科院校2至3门,专科院校(含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学校等)1至2门。
  本年度省级精品课程的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0日,各高等院校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申报材料集中审核后按要求报至我厅高等教育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课程分类。本科课程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另外增设“文化素质教育课程”类和“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简称“两课”)类作为分类体系;高职高专课程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作为分类体系(具体内容可登录教育部主页http://www.moe.edu.cn/,点击“高校教学”,进入工作链接中的“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栏目查询)。

  五、评选办法
  省级精品课程的评审继续采用网上初评、会议终审、网上公示的方式进行。我厅组织专家对各校申报的精品课程材料首先进行网上初评(必要时可采取到学校实地考察的方式),然后通过会议终审确定本年度省级精品课程。经终审确定的省级精品课程将在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dpec.edu.cn/上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列入“山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计划,予以重点建设,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1.2006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表
  2.山东省2006年度省级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3.山东省2006年度省级精品课程汇总表
山东省教育厅
二○○六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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