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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宜万铁路重庆段工程建安营业税征收解缴问题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2-02 生效日期: 2004-12-02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渝府[2004]296号
市支援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你办《关于宜万铁路建安营业税征收解缴问题的请示》(渝支铁办(2004)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宜万铁路重庆段工程建安营业税征收解缴方式参照渝怀、遂渝铁路办法,由宜万铁路建设总指挥部代扣代缴,万州区地税局集中征收。
  二、宜万铁路重庆段工程建安营业税的50%返还给宜万铁路建设总指挥部,剩余的50%由万州区政府统一安排,用于弥补征地拆迁资金不足和安排支铁工作经费。 二○○四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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