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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第三期万家社区图书室援建和万家社区读书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7-05 生效日期: 2005-07-05
发布部门: 民政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中央精神文明办公室
发布文号:

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文明办、新闻出版局、广播影视局(厅),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文明办、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万家社区图书室援建和万家社区读书活动矿柱全国各地开展以来,受到了社区居民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欢迎,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民政部、中央文明办、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印发'第三期万家社区图书室援建和万家社区读书活动方案'的通知》 (民函[2005]34号)下发后,各地纷纷要求活动组委会尽快实施第三期活动。现将《第三期万家社区图书室援建和万家社区读书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民政部、中央文明办、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电总局
二OO五年七月五日


“第三期万家社区图书室援建和万家社区读书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民政部、中央文明办、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电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第三期万家社区图书室援建和万家社区读书活动方案'的通知》 (民函[2005]34号)精神,制订本实施方案。本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万家社区图书室援建活动、社区图书室续援活动、万家社区读书活动、全国社区文明风采书画摄影比赛、以和谐社区中的感人故事和社区托起明天的太阳为主题的有奖征文活动、和谐社区建设高峰论坛等内容。
  本次活动由民政部、中央文明办、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电总局联合主办。全国组委会主任由民政部部长李学举担任,副主任由中央文明办副主任翟卫华、民政部副部长陈杰昌、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胡占凡担任,委员由窦玉沛、詹成付、涂更新、吴尚之、王爱平、李宗达担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办公室主任由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司长詹成付担任,副主任由涂更新、李宝中、倪代光、王杰秀、宋珊萍担任。
  一、万家社区图书室援建活动
  (一)社区图书室援建活动
  1. 援建对象:全国未受援的城市社区
  2 . 援建数量:1万家
  3. 时间:2005年7月至8月30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向全国活动组委会申报受援城市社区名单;经全国活动组委会审核确定后,援建图书将于9月底10月初送达受援城市社区。
  4. 图书品种:根据第一、二期的援建图书品种,结合本次活动的方案,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对第三期援建图书品种进行了调整,加大了未成年人教育的图书品种比例。经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研究确定,第三期社区图书室援建图书为18大类、260个品种。
  (二)农村图书室援建工作
  根据民函[2005]34号文件 '逐步把活动的范围由城市社区拓展到城乡结合部的社区,拓展到部分农村社区'的要求,第三期万家社区图书室援建和万家社区读书活动,在城市社区和农树乡镇、村同时开展。
  1. 援建对象:全国农村乡镇政府和村委会
  2. 援建数量:1万家
  3. 时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在2005年7月至8月30日前向全国活动组委会申报受援农村乡镇改府和村委会名单;全国活动组委会审核确定后,援建图书将于9月底10月初送达受援的农村乡镇和村委会。
  4. 图书品种:经组委会办公室研究确定,农村图书室的援建图书近300种,内容包括政策法律、实用科技与科普知识、农村饮食卫生与医疗保健、文化教育与思想道德素质建设等。
  (三)图书室援建活动经费
  社区图书室和农村图书室援建活动,原则上不向受援社区和村收取费用。援建活动经费一部分由主办单位和参加援建活动的出版单位承担。其余费用可由当地政府、民政部门从文化宣传、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农村文化建设、文化扶贫等相关经费中解决。也可通过驻区驻村单位的共驻共建和个人、社会团体及企业赞助等形式解决。
  (四)社区图书室续援活动
  根据民函[2005]34号文件'做好受援社区的续援工作'的要求,首期万家社区图书室续援活动在已受援的社区图书室开展。
  1. 续援对象:全国已受援的城市社区
  2. 2005年续援数量:5000-10000家
  3. 时间:7月中旬在北京启动首批续援仪式。续援图书分批送达社区图书室。
  4. 图书品种:科技、卫生、文学艺术三大类约100种。图书品种由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确定。
  5. 续援经费:由组委会办公室向自愿参与续援活动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筹措解决,不向受援社区收取费用。
  (五)社区流动图书馆援建工作
  1. 援建对象:全国城区或街道的社区服务中心
  2. 援建数量:100家城区或街道的社区服务中心
  3. 时间:各省、自冶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在2005年8月至9月底前向全日活动组委会申报援建名单;全国活动组委会审核确定后,将援建图书将于11月底12月初送达受援社区流动图书馆。
  4. 形式:社区流动图书馆的图书在社区图书室之间的流动方式、时间和数量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而定。
  5. 图书品种:2500种,共4000-5000册图书。
  6. 援建经费:援建经费除活动主办单位和参加援建的出版社承担一部分,受援城区或街道承担一部分外,要积极吸引驻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加,做到共驻共建、资源共享。
  (六)总结表彰
  民政部、中央文明办、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电总局将对在社区图书室援建及续援活动中涌现出的成绩突出的活动组织单位、贡献突出的图书室援建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学习型社区、和谐社区进行表彰。

  二、万家社区读书活动
  (一)万家社区读书活动对象
  受援社区的居民和驻社区的中小学生。
  (二)万家社区读书活动内容
  由各地活动组委会及受援社区的党组织和居委会组织受援社区的居民和驻社区的中小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读书活动。在暑期,开展'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托起明天的太阳'为主题的经典图书诵读活动;重阳节,组织少年儿童读敬老书、做敬老事、讲敬老故事,开展敬老爱老活动;在社区,组织以家庭为单位的,以未成年人教育为主题的文艺表演、知识竞赛、读书讲座、青少年心理讲座等多种形式的活动。
  (三)活动形式:全国组委会办公室不直接对活动进行整体部署,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安排。
  (四)表彰及宣传报道:为了推动社区读书活动的开展,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编辑社区读书专刊,委托中国社会报出版。专刊将免费赠阅受援的城市社区图书室和受援的乡村图书室,以指导各地社区读书活动,交流各地开展社区读书活动的经验,丰富社区读书活动的内容。央视网站、民政部网站建立专页,中央电视台制作专题节目,中国社会报、中国新闻出版报开辟专栏,对活动进行追踪报道。

  三、全国社区文明风采书画摄影比赛
  (一)征稿对象
  受援社区的社区居民、中小学校的学生和社区工作者。
  (二)征稿类别
  1. 书法作品 2. 绘画作品 3. 摄影作品
  说明:各项比赛分专业组和非专业组。参赛组别由作者自行确定,但同一作品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
  (三)征稿要求
  1. 作品内容要求以和谐社区建设,传播先进文化,倡导良好风尚为主题,格调高雅,积极向上,题材不限。
  2. 书法作品(仅限毛笔作品),尺寸限六尺以内,书体、作品形式不限。草书、篆书清另附释文;绘画作品包括中国画、水彩画、水粉画、素描,尺寸自定;摄影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尺寸为10-12寸,本次比赛不收反转片。
  3. 请在作品背面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参加组别(专业组或非专业组)、所在社区、附上身份证或学生证复印件,书画作品一律不装裱。
  (四)奖项设置
  书法、绘画、摄影比赛分专业组和非专业组设置奖项。
  书法比赛各设金奖一名,银奖三名,铜奖六名,优秀奖五十名;
  绘画比赛各设金奖一名,银奖三名,铜奖六名,优秀奖各五十名;
  摄影比赛各设金奖一名,银奖三名,铜奖六名,优秀奖各五十名;
  全国活动组委会将为金、银、铜奖获得者颁发奖品和获奖证书,为优秀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
  (五)奖项产生
  1. 全国活动组委会将组织由专家学者组成的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选出入围作品。
  2. 评委会专家对入围作品进行终评,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按得票数多少确定获奖作品和奖次。
  (六)表彰奖励
  1. 在北京举行颁奖。
  2. 获奖作品将由活动组委会结集出版,并赠送获奖者。
  3. 获奖作品将择优选登在中国精神文明网站、 民政部网站、央视国际网站和主办单位主管的中国社会报、中国新闻出版报、社区杂志等相关媒体上.特别优秀的作品活动组委会将向国内其他主流媒体推荐。
  (七)参赛须知
  1. 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用,不退稿,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有展览权、复制杈和使用权。
  2. 参赛作品为参赛者的原创作品。
  3. 受援社区的社区居民可个人参赛,也可由居委会组织居民集体参赛,组织特别出色的将受到表彰。
  4. 摄影绘画作品涉及人物肖像的需征得肖像人同意,作品中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等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5. 凡投稿者,均视为确认并同意以上条款。
  6. 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全国活动组委会。
  (八)作品报送
  1. 请在信封正面左上角注明作品类别。
  2. 从即日起征稿,截稿日为2005年10月8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3. 作品报送至'万家社区图书室援建和万家社区读书活动'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602室 邮编:100032

  四、'和谐社区中的感人故事'和'社区托起明天的太阳'征文
  (一)征文对象
  受援社区的社区居民、中小学校的学生和社区工作者。
  (二)征文要求
  1. 征文内容要求真实、真切.富有感染力和教育意义。体裁不限,字数一般不超过2000字。
  2. '和谐社区中的感人故事'征文要求通过对社区中真人真事的描述,有真情实感的抒发,促进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参与感,增进居民间的沟通、信任、关爱。
  3. '社区托起明天的太阳'征文要求主题积极向上,通过对社区中真实感人故事的描述,增进未成年人与社区其他居民间的交流与了解,以社区为依托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成长氛围。征文可由家长、未成年人单独撰写,也可合作完成。
  (三)表彰奖励
  1. 全国活动组委会将组织由专家学者组成的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奖。
  2. 在北京举行颁奖。
  3. 奖项设置
  征大比赛分家长成人组和未成年人组设置奖项
  (1) '和谐社区中的感人故事'征文
  金奖各一名,银奖各三名,铜奖各六名,优秀奖各五十名;
  (2) '社区托起明天的太阳'征文
  金奖各一名,银奖各三名,铜奖各六名,优秀奖各五十名;
  全国活动组委会将为金、银、铜奖获得者颁发奖品和获奖证书,为优秀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
  4. 受援社区的社区居民可个人参赛,也可以由居委会组织居民集体参赛,参赛成绩突出和组织工作出色的社区将受到表彰。
  5. 获奖作品组委会将结集出版,并赠送获奖作者。
  6. 获奖作品将择优选登在中国精神文明网站、民政部网站、央视国际网站和主办单位主管的中国社会报、中国新闻出版报、社区杂志等相关媒体上,特别优秀的获奖作品活动组委会将向国内其他主流媒体推荐。
  (四)参赛须知
  1. 参赛作品为参赛者的原创作品,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2. 参赛作品最好是电子文本。
  3. 参赛作品均请注明作品名称、参赛组别、所在社区、地址和电话。
  4. 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举办者有权使用获奖作品。
  5. 凡投稿参赛者均视为确认并同意以上条款。
  6. 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全国活动组委会。
  (五)投稿方式
  1. 从即日起征稿,截稿日期为2005年10月8日(以当地邮戳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 信函邮寄方式
  '万家社区图书室援建和万家社区读书活动'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602室
  邮编:100032
  3. 电子邮箱地址:65942457@163.com

  五、社区建设成就和社区文明风采展播活动
  1. 展播方式
  展播由组委会组织策划,中央电视台《激情广场》栏目制作一期节目,在栏目时段播出。
  2. 实施步骤
  (1)申报阶段:本次展播以城区为基本单位,主要是全国十佳学习型社区、百家学习型社区所在的城区和第一批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负责统一向全国组委会推荐上报。上报日期截止2005年8月底。
  (2)实施阶段:由中央电视台到展播地区进行现场录制。中央电视台负责节目制作,费用由申报地承担。

  六、和谐社区建设高峰论坛
  1. 活动宗旨
  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营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推动建立学习型社会。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知识,提高干部群众识别和抵制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能力'推动和谐社区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的重要目标。
  2. 论坛主题: '建设和谐社区,构建和谐社会'
  3. 论坛形式: '和谐社区建设高峰论坛'设总论坛和分论坛。
  总论坛由活动主办单位主办。
  分论坛由社区建设成就特别突出的城市或城区申报,经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审定。
  具体方案由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另文下发。
  组委会办公室援建活动负责人:秦艳
  电话: (010)66026808,66019570(传真)
  组委会办公室续援活动负责人:缪传忠
  电话: (010)66079885,66078621(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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