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赋权条文 版本日期 30/06/1997
(第436章第2(1)条)
〔1993年9月17日〕
(本为1993年第367号法律公告)
第1条 保证协议的指定 版本日期 30/06/1997
现指定附表1所列明的协议,为本条例第2条中“保证协议”的定义所指的保证协议。
(1993年制定)
第2条 工程项目协议的指定 版本日期 30/06/1997
现指定附表2所列明的协议,为本条例第2条中“工程项目协议”的定义所指的工程项目协议。
(1993年制定)
附表1 保证协议 版本日期 30/06/1997
〔第1条〕
订立协议的各方协议日期
1.AdwoodCompanyLimited,1993年9月2日
香港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第2座35楼。
2.TheCrossHarbourTunnelCompany,Limited,
香港九龙海港城海洋中心16楼。
3.招商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ChinaMerchants
Holdings(HongKong)CompanyLimited),
香港干诺道中152155号招商局大厦。
InternationalTrust
InvestmentCorporation
HongKong(Holdings)Limited),
香港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第2座35楼。
5.嘉里集团有限公司(KerryHoldingsLimited),
香港中环花园道1号中国银行大厦35楼。
6.中信泰富有限公司(CITICPacificLimited),
香港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第2座35楼。
7.香港政府(由运输司代表)。
(1993年制定)
附表2 工程项目协议 版本日期 30/06/1997
〔第2条〕
订立协议的各方协议日期
1.香港政府(由运输司代表)。1993年9月2日
HarbourTunnelCompanyLimited),
香港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第2座35楼。
(1993年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