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津价费[2001]343号
市教委:
你委《关于核定天津体育学院新设专业按特殊专业收费的函》(津教委财(2001)160号)收悉。经你委批准,天津体育学院新设置了教育技术学专业和特殊教育专业。鉴于这两个专业在我国同类院校中属于首创,且根据课程安排的要求加大了投入,生均教育培养成本较高,经研究,同意自2001年招收新生起,教育技术学专业和特殊教育专业按照特殊专业收费标准每生每学年4000元执行。
接此文件后,请通知该院到我局办理变更《收费许可证》手续,并请你委做好对该院收费工作的指导和服务。
上述规定自2001年9月6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