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渝府[2004]245号
市教委:
你委《关于批准重庆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等20所学校为市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请示》(渝教文(2004)1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以下学校为市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重庆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
重庆第二卫生学校
重庆市垫江县第一职业中学校
重庆市机电工程学校
重庆科能中等专业学校
重庆市三峡水利电力学校
重庆万州商贸中等专业学校
重庆市渝中区职业教育中心
四川仪表工业学校
重庆市白市驿职业中学
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专学校
重庆市垫江县职业教育中心
重庆市綦江县古南职业中学
重庆市工艺美术职业高级中学
重庆市江津江南职业高级中学校
重庆市小龙坎职业中学校
重庆市童家桥职业中学校
重庆市潼南县闇公职业高级中学
重庆市万州第一职业高级中学
重庆市黔江区民族职业教育中心
希望你委按照《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精神,努力建设一批基础条件好,办学水平高,在全市范围内起骨干、示范作用的重点职业学校,促进我市职业教育再上新台阶。
二○○四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