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救灾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防洪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9-22 生效日期: 2004-09-22
发布部门: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涪府办发[2004]145号
桥南、李渡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有关部门:
  现将重庆市人民政府救灾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防洪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渝救灾(2004)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密切注视当前的天气变化,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扎实做好防患、预警及救灾工作。区政府值班室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防洪救灾工作值班情况的抽查和监督,确保灾情信息畅通,抢险救灾及时有效。 二○○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防洪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救灾办公室
(二○○四年九月二十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
  受中低层切变线影响,9月19日至20日,我市出现了一次区域性暴雨天气过程,万州、忠县、开县、奉节、巫溪、巫山、石柱、彭水、武隆、合川等区县(自治县、市)降暴雨,长寿、丰都、云阳、垫江等区县降大暴雨,部分地方遭受了一定程度的洪涝灾害。据市气象部门预测,未来降水区域仍将持续维持在我市的中东部地区,防洪救灾工作形势较为严峻。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此次非主汛期降雨过程,严格按照9月7日晚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做好防洪救灾工作作为头等大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坚守工作岗位,亲临防洪救灾第一线,加强指挥调度,集中力量,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努力做到“三不”,即在抢险救灾工作中努力做到不丢一人、不伤一人、不亡一人;密切关注“五情”,即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情、工情和灾情;确保“六有”,即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住所、有干净水喝、有医疗保障、学生有地方上学。
二、加强重点部位的防汛安全检查,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抓住重点环节,加紧排查隐患,落实应急措施,防患于未然。一是对经常或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地区,要严密监测并及时预报,一旦出现险情,要及时组织好人员疏散和应急抢险。二是对沿江沿河易受洪水威胁的人员和财产,要紧急疏散转移,坚决避免人员伤亡,尽可能减少财产损失。三是加强对病险水库的管护和监控,按照度汛预案落实相关工作,确保水库安全度汛。四是对学校危房要提前采取排危措施,严禁人员出入。五是工矿企业和建设工地要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因暴雨洪水引发淹井、透水、坍塌等事故危及工人的生命安全。
三、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活,抓紧受灾地区生产生活秩序恢复
  受灾地区要在进一步调查核实灾情、慰问灾民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好受灾群众吃、穿、住、医、学等方面存在的困难。要切实加强饮用水质量监测和重点部位饮食卫生检查,搞好环境清理和消毒工作,确保灾区饮水卫生、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尽快抢修水、电、气、讯、路、广播电视等水毁基础设施,抓紧生产恢复工作,努力减轻和弥补自然灾害损失。
四、加强移动值班工作,确保灾情信息畅通
  为方便快捷地传递灾情信息,市政府救灾办公室开通了移动值班电话(电话号码是13527588623),实行24小时值守,并将通过手机短信传递灾害性天气信息。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帮助、督促同级救灾办公室尽快开通相应的移动值班电话,健全落实24小时移动值班制度,严密注视灾情并及时报告,确保防洪救灾工作的高效有序;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救灾办公室移动值班电话号码请于9月25日前报市政府救灾办公室,联系人:王 颖,联系电话:63855140(传真)。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4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