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期货交割棉公证检验和交割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6-30 生效日期: 2005-06-30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国质检执联[2005]2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展改革委(计委、厅)、经贸委(经委、商委)、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监管局:
  我国棉花期货自2004年6月1日上市以来,在发现价格、套期保值、稳定生产、服务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好期货交割棉公证检验和交割工作是期货市场存在的基础,是期货市场经济功能发挥的根本前提。为进一步做好期货交割棉公证检验和交割入库验收工作,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提高质量意识,保证期货市场平稳运行,推动棉花产业健康发展,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继续做好期货交割棉公证检验和入库验收工作
  认真总结期货交割棉公证检验和入库验收工作,完善《期货交割棉公证实施办法》和有关期货交割的规定。中国纤维检验局要继续做好对期货交割棉公证检验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对承检机构工作作风和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严格追究责任。承检机构在期货交割棉公证检验中要做到执行工作程序统一、规范,出具检验结果客观、准确,确保期货交割棉公证检验公正、科学、高效。郑州商品交易所要继续加强对棉花期货交割仓库的监督管理,确保交割仓库认真履行规定义务,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交割入库验收、棉花保管和仓单注册工作。

  二、研制新的包装材料,修订棉花包装标准
  棉花包装质量对棉花质量影响较大,也是影响期货交割棉符合入库要求的重要因素。为满足棉花在装卸、运输、储存等中转环节对棉花包装的要求,有关方面要结合正在进行的质检体制改革所需大型棉包包装物料的研制工作,开发适用于其它包型棉包的新型包装物料。尽快修订棉花包装国家标准,根据棉包中转运输的需要,重新制定包布和捆扎物材质的技术指标和包装破损、污染等方面的考核要求。为严格执行棉花包装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委拟将棉花包装标准从国家推荐性标准上升为国家强制性标准发布实施。各级棉花质量监督机构要按照《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对棉花加工企业执行棉花包装国家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005年6月30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7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