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局有关单位、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无锡粮食科学研究设计院、郑州粮食科学研究设计院、武汉粮食科学研究设计院、西安油脂科学研究设计院、成都粮食储藏科学研究所、河南工业大学、武汉工业学院、南京财经大学:
近日,科技部将召开全国科技外事工作会议。为落实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十五”科技外事工作总结
结合本单位情况,总结分析“十五”期间粮食国际科技合作和技术外事管理工作取得的重要进展、成果,包括经费投入、规模、合作形式、合作成果等,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十一五”粮食国际科技合作工作设想。总结材料要求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字数要求1500字左右,同时上交《“十五”国际科技合作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二、组织“十五”国际科技合作成果展推荐参展项目材料
结合本单位 “十五”期间国际粮食科技外事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果,推荐促进粮食科技国际交流合作,提高粮食行业科研水平、解决关键技术瓶颈问题、利用国际资源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引进人才等方面取得的合作成果推荐参加“十五”国际科技合作成果展。要求推荐材料简明扼要,实事求是,突出粮食行业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取得成果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
三、上报时间和要求
请于9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字数1500字左右及电子版)及推荐项目材料(字数500字左右及电子文件)及电子图片报送我司。
联系人:姚磊 张成志
联系电话:010-63906906 63906832
联系传真:010-63906936
联系地址: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906
邮政编码:100038
电子邮件:sci@chinagrain.gov.cn
二OO六年九月五日 附件:“十五”期间国际科技合作基本情况汇总表
(部门、省市填写)
填报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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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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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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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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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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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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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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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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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区(部门)国际科技合作经费情况: | ||||||||||||
“十五”期间国际科技合作政府财政总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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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九五”期间相比的增加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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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期间国际科技合作经费在研发经费中的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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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九五”期间相比的增加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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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经费投入支持项目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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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九五”期间相比的增加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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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区(部门)国际科技合作协议签署情况: | ||||||||||||
部门、地方间协议: 份 |
院所、企业间协议: 份 |
其他协议: 份 | ||||||||||
涉及资金: 万元 |
涉及资金: 万元 |
涉及资金: 万元 | ||||||||||
涉及项目: 个 |
涉及项目: 个 |
涉及项目: 个 | ||||||||||
其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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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成果: |
其他成果: | ||||||||||
本地区(部门)国际合作与交流情况: | ||||||||||||
出访 |
考察访问 |
团组: 个, 人次: | ||||||||||
国际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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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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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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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展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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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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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 |
考察访问 |
团组: 个, 人次 | ||||||||||
国际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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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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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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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展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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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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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办研究机构 |
个 | |||||||||||
设立合作基金 |
个,总金额: 万元 | |||||||||||
建立科技合作基地 |
个 | |||||||||||
人才引进与培养情况: | ||||||||||||
引进人才 |
硕士: 人,博士: 人,其他(请说明): 人 | |||||||||||
培养人才 |
硕士: 人,博士: 人,其他(请说明): 人 | |||||||||||
知识产权分享情况: | ||||||||||||
获得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 |
项 | |||||||||||
获得共有知识产权的成果 |
项 | |||||||||||
独立申请专利 |
项,其中:中国专利: 项,海外专利: 项 | |||||||||||
联合申请专利 |
项,其中:中国专利: 项,海外专利: 项 | |||||||||||
参加国际组织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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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
填表说明:
1、表中所涉及经费(或资金)均指人民币。
2、部门(省市)间协议:是指代表国务院各部、委、局及其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等签订的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议;院所(企业)间协议:是代表院所或企业签订的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议(含院所间、企业间、企业与院所间签订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议)。
3、各项指标、数字要求如实填报。
4、要求提供电子表格。
附件2:'十五'国际科技合作成果展参展项目推荐表
序号:
推荐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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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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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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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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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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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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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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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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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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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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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国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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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执行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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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方合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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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投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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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方投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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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性质 |
政府间: 部门、地方间: 院所、企业间: 其他: | |||||
项目起始时间及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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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不超过500字,附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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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资料提供情况: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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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盖章) |
填表说明:
1、技术领域一栏按照如下分类填写:
①信息通信②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③新材料④能源技术⑤激光技术⑥自动化技术⑦航天技术⑧海洋技术⑨其他技术领域:指不能归入上述八类领域的其他技术活动。
2、如果提供电子版照片,每张照片要1兆以上容量;普通照片要求画面清晰,不能用一般印刷品替代。每个参展项目至少提供一张照片,如果提供照片数量较多,则选择1-2张使用。
3、每张格表填写一个项目,序号为本省市(部门)推荐项目的顺序。
4、要求提供电子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