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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局、总政宣传部文体局,各有关行业体协,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运动会各项目竞赛规程(草案)印发给你们(竞赛规程电子版已在国家体育总局网站上公布),请参照执行。
一、第十届全国运动会各竞赛项目的小项设置以各项目竞赛规程(草案)的规定为准。现对《关于印发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竞赛项目小项设置方案的通知》(体竞字[2004]31号)中有关项目的小项名称更正如下:
(一)自行车:“奥林匹克竞速赛”更正为“团体竞速赛”;
(二)现代五项:“男子团体赛”更正为“男子团体接力赛”;
(三)武术套路:“女子自选南拳南棍全能”更正为“女子自选南拳南刀全能”;
(四)武术散打:“男子90公斤以上级”更正为“男子87.5公斤以上级”;
二、凡规程中规定按照运动员与工作人员4:1 的比例配备工作人员的项目,均按以下名额配备:
1- 7名运动员 配备1名工作人员
8-11名运动员 配备2名工作人员
12-15名运动员 配备3名工作人员
16-19名运动员 配备4名工作人员
20-23名运动员 配备5名工作人员
以此类推。
国家体育总局
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