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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主城区空气污染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7-05 生效日期: 2004-07-05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渝府发[2004]64号
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今年上半年,主城区空气质量满足Ⅱ级以上天数仅为90天,要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主城区空气质量满足Ⅱ级以上256天(即70%)的年度目标,形势相当严峻。对空气质量监测和尘源解析表明,上半年主城区空气质量未达到二级的天数中,90%是由扬尘(PM10)超标,10%是由二氧化硫超标造成的,扬尘主要来自建设施工工地和道路运输扬尘,其次是燃煤污染、工业生产粉尘和机动车尾气污染。
  今年下半年主城区空气质量要达到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和繁重,必须采取更加严格措施控制尘污染,切实改善主城区空气环境质量,力争实现市政府确定的空气环境质量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千方百计实现工作目标
  主城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力推进市政府“五管齐下”净空工程和进一步控制尘污染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并制定落实各项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督办方案。
  主城各区政府要对辖区空气质量负责,切实加强对净空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把净空工作目标任务列上重要议事日程,分解落实责任,抓好检查督办工作。
  市建委牵头负责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监管工作,监督建筑施工企业严格执行控制尘污染的相关措施,包括施工场地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土石方开挖、建筑材料装卸扬尘,严格执行工地进出车辆冲洗制度,实行施工场地周边道路硬化措施,实行硬地坪施工,禁止建筑材料露天堆放和工地食堂使用燃煤,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等措施。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建筑施工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市市政委牵头负责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各项工作措施。组织环卫部门切实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增加清扫保洁次数,合理安排清扫保洁时间。城市主要车行道、人行道和绿化带要定期冲洗,主干道实行机械化吸尘保洁,及时清除主次干道、窗口地区、繁华地区的尘土。二是会同市公安交管局等部门严格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64号的要求,严格执法,长期坚持,认真落实易撒漏物质密闭运输各项工作措施。严查沿途抛撒和带泥上路车辆,强化渣土倾倒场地管理及进出口的扬尘控制。三是市政维护实行分段快速施工、实行围挡施工等。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人员,要从严处理。
  市交委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推进易撒漏物质运输车密闭加盖改造工作,负责督促系统内运输企业认真落实易撒漏物质密闭运输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继续推进化油器轿车和9座及以下轻型汽油车改电控补气加装三元催化器或改为CNG汽车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机动车黑烟污染查处工作。
  市国土房管局牵头负责房屋拆迁扬尘污染控制工作,房屋拆迁工地要设置围挡施工,拆迁房屋必须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拆迁闲置地要采取简易绿化或机械压实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市经委牵头负责督办生产用锅炉实施洁净煤工程、大气污染企业关迁改调和市属重点污染源治污工作。
  市园林局牵头负责主城区裸露地面绿化工作。
  市公安交管局牵头负责查处机动车排放黑烟污染、开展机动车尾气年检和路检工作。
  主城各区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整治辖区燃煤明锅明灶、餐饮业违规使用燃煤的查处工作,未成立综合执法部门的由区政府责成市政环卫等部门完成。
  市环保局牵头负责净空工程统一监督和协调,负责查处各类工业企业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协助开展机动车尾气路检工作。
  市监察局和市政府督查室要对有关部门严格控制主城区尘污染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宣传教育,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
  一是强化法制监督。配合市人大执法检查、重庆环保世纪行等活动,对扬尘污染控制不力或履行职责不好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部门进行检查,推进空气污染突出问题的解决。
  二是加强执法检查。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市政委、市环保局等部门要组织力量,制定行动方案,加强执法检查,及时查处违反“五管齐下”净空工程和进一步控制尘污染的违法行为。做到部门协同配合,市、区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迅速扭转各项措施执行不严的现状。市环保局要对净空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近期要对主城区空气污染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源开展拉网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和媒体曝光的环境违法行为要迅速处理,督促排污单位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不属于环保部门职权范围的问题,及时移交有关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加以解决,并跟踪检查处理结果。
  三是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每月对主城九区各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履行职责、落实净空工程措施的情况进行督查,对抄告移交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对办理不及时或办理不力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检查情况要纳入2004年市政府环保目标考核重点和2004年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市环保局每月通报净空工程工作进展及主城九区空气质量状况及排名。
  四是强化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市级主要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主城区净空工程的宣传报道,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站、环保信息显示屏等手段,对净空工程做得好的进行表彰,对落实得差的进行集中曝光。主城各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公开举报电话,自觉接受舆论监督。
  三、建立净空工程长效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市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城区空气环境质量形势分析会,通过分析环境质量状况,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增强抓好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推进各项净空措施的落实。强化尘源解析和SO2容量研究工作,科学分析空气质量有关指标变化情况,为空气污染控制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二是建立调度会制度。市政府定期召开主城区净空工程调度会,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市经委、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市政委、市交委、市环保局、市园林局、市政府督查室、市公安交管局领导参加,通报净空工程实施情况,专题研究解决净空工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三是制定主城区空气污染整治行动计划。市环保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空气污染控制的科研成果和控制规划,借鉴北京上海、成都等城市的成功经验,制定主城区空气污染整治行动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实施。要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开展主城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布点论证工作,对影响空气环境质量的污染源进行整治,使监测结果真实反映我市主城区空气环境质量现状。
  四是建立控制扬尘污染长效机制。市政府法制办要加强主城区空气污染控制立法工作,尽快制订《重庆市扬尘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建立扬尘污染控制长效工作机制。
二00四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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