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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改进发电调度方式有关调研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8-23 生效日期: 2006-08-23
发布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发布文号: 发改办能源[2006]182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确定的201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下降20%的约束性指标,根据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第九次会议要求,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启动了改进现行发电调度方式的有关工作。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委将组织开展相关调研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通过调研,了解目前发电计划制定程序、遵循原则、基本方法、实施过程及存在的问题。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和信息公开、严格监管的前提下,提出对基于最大限度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核电发电及化石燃料消耗最少为目标的节能发电排序调度原则、方式,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问题和应对措施的建议。
  二、调研采用分组形式,以集中座谈、实地走访的方式开展工作,调研时间初步定于8月28日开始,并由各组牵头单位负责联系各组成员,确定具体行程及调研的重点地区等。
  分组情况及联系方式详见附表。
  三、请各地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积极配合各调研组开展相关调研工作,并负责召集各区域电网公司、省(市)电力公司、调度部门、发电企业、大用户以及政府相关部门与调研组进行座谈。
  请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委派专人参加相应地区的调研工作,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请各发电企业按照分组要求,分别参与各组的调研工作。
  四、参与调研的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以国家利益为重,以节约能源、少用煤炭为目标,积极参与,客观公正,统筹研究各方面问题,区分主次矛盾,按照统一思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的原则开展工作。
  五、结合改进发电调度工作,各调研组要在9月15日前形成各自的调研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基本内容、存在的问题及有关建议,并重点就关停中小火电机组后职工出路、电价因素及电力市场化进程衔接、改进发电调度后面临的技术障碍、热电联产机组的排序、建立调度信息公开及监管制度、电网、电厂运行安全性以及联网自备电厂、大用户直供与节能调度的关系等问题进行分析。
  六、调研中的差旅费用原则上由各单位自行解决,并请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提供必要的协助。
  请有关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抓紧开展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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