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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12-26 生效日期: 1999-12-26
发布部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药管办[1999]183号

局机关各司室:
  为贯彻落实“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方针,树立良好的监督执法形象,经请示局领导同意,拟于2000年1月正式开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下称“SDA网站”)。目前,网站建设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为了保证SDA网站的正常运行,根据网站建设和维护的需要,现就SDA网站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SDA网站的作用和地位
  SDA网站是我局对公众信息服务的重要窗口。它在紧密联系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准确地向广大管理相对人宣传药品监督管理政策法规,调动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积极性等方面,都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建设的普及,以及SDA网站的不断规范、完善,SDA网站将逐步发展成为具有权威性,代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宣传药品监督管理政策法规,树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良好执法形象的重要媒介。

  二、SDA网站建设、运行的管理
  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网站建设、运行工作;各司室负责及时、准确为网站提供信息;委托局信息中心承担网站建设、运行的具体工作。

  三、SDA网站的栏目设置
  目前,SDA网站设有机关各司室专栏、近日要闻、机构职能、公报栏、政策法规、直属单位、电子邮件等栏目。今后,还将根据实际需要,逐步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四、报送网站信息的要求
  (一)各司室的文件,除按保密等有关规定不能或者不宜上网发布的外,应尽可能在SDA网站发布。为了配合各司室的重点工作,也可将重点工作情况在网站上发布和宣传。各司室在SDA网站发布信息的范围,暂由各司室自行确定。
  (二)各司室应指定1名同志具体负责向SDA网站及时提供信息
  (三)上网材料由各司室专门负责同志备好后,电话通知信息中心政务信息处,由政务信息处的同志上门收取。正式文件要在文件印发的当天,及时报送。
  SDA网站建设是涉及整个局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各司室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共同把网站建设和维护工作做好。
  信息中心政务信息处电话分机:1903、1919,电子信箱:zhwchu@sda.gov.cn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办公室
199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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