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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工商总局关于疏通集中上市瓜果蔬菜销售渠道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8-14 生效日期: 2006-08-14
发布部门: 建设部公安部交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
发布文号:

最近,各地区瓜果蔬菜等农产品集中上市,市场供求形势基本稳定。但是,一些地区存在进城难、销售渠道不畅通等问题,引起瓜果蔬菜积压和滞销,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引起国务院领导同志的关注和重视。为疏通农产品销售渠道,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农产品顺畅、便捷、低成本流通,事关农民利益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于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地方各级商务、公安、建设、交通和工商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为农民销售瓜果蔬菜等集中上市农产品创造方便条件。

  二、清理违规关卡,维护交通秩序,推进绿色通道建设
  全面清理非法收费站点和限制农产品流通的关卡,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任何部门不得擅自设卡;不得随意拦车检查。对运送鲜活农产品车辆的超载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处理,不得长时间滞留车辆。要建立和完善恶劣天气预警应急机制,维护农产品运输的良好秩序和交通安全。
  交通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绿色通道”建设的政策措施,继续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费减免优惠政策,真正实现省际互通。
  各地、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合理规划瓜果蔬菜运输车辆进城线路,提供通行便利,为农民进城销售鲜活农产品创造条件。

  三、增设城市销售网点,拓宽流通渠道
  商务、建设等部门要本着方便购买、便于销售的原则,在城区合理规划瓜果蔬菜批发和零售场地,并在集中上市期间在大型社区、交通便利地带等区域依法增设临时销售网点,允许农民直销。

  四、分工负责,狠抓落实
  地方各级商务、公安、建设、交通和工商部门要把瓜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流通作为近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按照部门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迅速开展工作。要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工作检查,与农民建立沟通机制,随时听取农民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帮助解决瓜果蔬菜季节性集中上市带来的一系列困难和问题。

特此通知。

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工商总局
二〇〇六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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