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新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7-27 生效日期: 2006-07-27
发布部门: 科学技术部
发布文号: 国科基函[2006]2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有计划、有重点地装备、新建和调整国家重点实验室。按照国家研究实验基地“十一五”发展计划和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近期在人口与健康、农业、能源、资源环境、先进制造、工程与材料等国家重大需求领域,和若干重要基础学科领域、新兴交叉学科领域开展新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申报实验室必须符合以下指南方向,具体实验室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一般应比指南方向更集中,突出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
  1. 传染病诊治
  2. 呼吸系统疾病
  3. 口腔医学
  4. 作物生物学
  5. 食品科学与技术
  6. 能源资源与勘查
  7. 输配电和电网安全
  8. 生态学
  9. 内陆水体与环境
  10. 冰冻圈与资源环境
  11. 地质灾害
  12. 机器人
  13. 虚拟现实技术
  14. 材料化学工程
  15. 稀土材料与应用
  16. 超分子与介观化学
  17. 岩土力学与工程
  18. 建筑科学
  19. 生物冶金
  20. 核物理与核技术
  21. 光学
  22. 蛋白质组学
  23. 神经科学
  24. 遗传资源与进化

  二、基本条件
  申报实验室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已运行、并对外开放两年以上的部门重点实验室,从事基础或应用基础研究,具有国际先进水平或特色,在国内本领域中处于领先地位,能承担和完成国家重大科研任务,有比较充足的国家纵向科研项目经费。
  2.具备高水平的科研队伍,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能够满足参与国际竞争和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的需要。
  3.实验室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科研用房集中,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仪器设备基本满足科研需要,总值(原值)1500万元以上。
  4.实验室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能保证实验室建成后的运行经费,承诺建设期间匹配投入仪器设备购置经费1000万元以上。

  三、申报方式
  申报新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统一由实验室依托单位的主管部门向科技部申报。本通知下发后,各主管部门即可参照国家重点实验室总体要求(附件1),择优组织具备条件的单位填报《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格式见附件2),审核后报我司。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可直接向我司申报。

  四、注意事项
  1.申报时可对现有实验室的研究方向、人才队伍、管理体制等做适当调整,使实验室成为集中依托单位精华力量、代表相关领域最高研究水平的科研基地。
  2.申请报告一式15份(勿用塑料封面),并加盖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
  3.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配套经费的到位情况,以其每年下达的经费预算和实验室实际进账数额为依据。
  4.科技部将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原则上每个方向择优遴选不超过1个实验室立项,请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对照申报条件认真衡量,严格把关,不要盲目申报。一个部门在1个方向最多只能推荐1个实验室,多报无效。
  5.申报截止日期:2006年9月25日(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报告将不予受理。
  6.申报工作结束后,科技部将组织专家评审,重点审查实验室研究方向与内容、研究工作的基础和水平、实验条件、人才队伍状况、运行管理机制以及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支持等。评审以实验室汇报演示和答辩、现场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请相关实验室做好准备工作。
  7. 本通知同时在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most.gov.cn和http://www.chinalab.gov.cn。

  五、申报联系方式
  请主管部门将申报材料报送(邮寄)至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
  地 址:100862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
  联系人:朱庆平、杨晓秋
  电 话:010-68576533,68576534
  传 真:010-68576536
  部门咨询电话: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基地建设处
  010-58881554,58881555  杜 鹏、王 静
科学技术部
二00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1:国家重点实验室总体要求
国家重点实验室作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学家、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依托一级法人单位建设,是依托单位中具有相对独立的人事权和财务权的科研实体。
国家重点实验室应围绕国家战略目标、面向国际竞争,为增强科技储备和原始创新能力,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或在科学前沿的探索中具有创新思想,在国际上占有一席之地;或满足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在重大关键技术创新或系统集成方面成果突出;或积累基本科学数据,为国家宏观决策提供科学建议,为维护国家权益提供科技支撑。
国家重点实验室应具备较先进的仪器设备和完善的配套设施,统一管理,开放使用;科研用房集中。
国家重点实验室应成为吸引、凝聚国内外优秀人才的基地。科研队伍由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组成,固定人员以学术带头人、高素质研究骨干和高水平技术人员为主,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团结合作。实验室主任应是本领域的优秀学术带头人,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在实验室工作,在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中起主导作用。学术带头人应为本领域的优秀科学家,与实验室主任协同合作。
国家重点实验室应具有良好的培养优秀中青年的条件与业绩,能够培养具有较好科学素质和科研能力的科研后备人才。
   国家重点实验室应具备浓厚的学术气氛,开展高水平和实质性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国家重点实验室应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规章制度健全,日常管理科学有序。人员岗位职责明确,研究资料完整,环境整洁。
国家重点实验室发展方向是依托单位的重点发展方向之一。依托单位重视和支持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
附件2:《 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
(封面格式)
实验室名称:
学科分类:
依托单位:
主管部门: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手      机:
传    真:
电 子 邮件:
填报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二00六年制
内容提纲
  一、建设实验室的目的、意义(包括实验室建成后对国家和依托单位的作用、贡献等)
二 、国内外该学科(领域)最新进展,发展趋势、应用前景
  三、实验室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内容
  四、实验室现有研究工作的基础、水平(国内外影响和地位;近5年承担的重大科研任务和取得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在推动学科发展、解决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关键问题等方面的贡献)
  五、科研队伍状况及培养人才的能力(队伍规模和结构的总体情况、现任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带头人的简介及其代表性成果,高水平人才的吸引和稳定,研究生培养情况)
  六、已具备的科研条件(科研用房、仪器设备、配套设施)
  七、开放合作与运行管理情况(开放合作、日常运行管理、人员聘用及流动、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
  八、主要工作规划、预期目标与水平(从研究内容、科研条件、人才队伍、开放合作与运行管理等方面阐述)
  九、专家(学术委员会)意见
  十、实验室依托单位意见(包括配套经费和运行费支持额度等)
  十一、主管部门意见(包括配套经费和运行费支持额度等)
附件1. 实验室现有固定人员名单(列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称、研究方向或专业等主要信息,研究、技术和管理人员分别排列)
附件2. 现任学术委员会名单(列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称、单位、研究方向等主要信息)
附件3. 实验室主要仪器设备清单
附件4. 实验室近5年来承担的重要科研项目清单
附件5. 实验室近5年来重要获奖清单
附件6. 实验室近5年来重要学术专著、论文、发明专利等科研成果清单(其中专著不超过10部,论文不超过50篇)
附件7. 实验室近5年来开放课题清单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2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