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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奖励农产品品牌企业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1-24 生效日期: 2005-11-24
发布部门: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淄政字[2005]11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05年,全市各农业产业化企业认真贯彻《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决定》(淄发(2005)11号),大力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强化农产品品牌认证工作,努力提高农产品品质,提升了我市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有力促进了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为进一步提高农业企业争创名牌农产品的积极性,按照《淄博市农产品品牌奖励暂行办法》,经调查核实,确定对淄博四季青绿色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等5家获得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的农业产业化企业进行奖励,奖励资金计65万元。
  希望受到奖励的企业再接再厉,锐意进取,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农产品品牌认证工作的认识,努力提高农产品品质,争创农产品知名品牌,加快企业发展,为促进全市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做出更大贡献。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农产品品牌企业奖励名单
  一、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企业       奖励金额
  淄博四季青绿色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30万元
  二、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企业       奖励金额
  淄博市山川果蔬食品有限公司       15万元
  淄博山珍园食品有限公司         10万元
  淄博七河绿色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5万元
  淄博临淄绿宇蔬菜产销有限公司       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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