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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沙坪坝区和永川市两起网吧恶性事件情况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4-13 生效日期: 2004-04-13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渝办发[2004]98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今年3月29日、31日,我市接连发生两起因未成年人上网而引起的恶性事件,导致3名未成年人死亡。为认真吸取这两起事件的教训,切实加强我市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工作,防止类似事件再度发生,现将两起事件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3月29日,永川市1名15岁未成年人因与永川市临江镇1名17岁未成年人网上聊天发生争执而被刺死。3月31日,沙坪坝区回龙镇中学两名学生因在一黑网吧通宵上网后,在铁轨上睡觉,被火车轧死。这两起恶性事件发生后,沙坪坝区、永川市已采取措施,对与两起事件相关的网吧及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加大了对辖区内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专项整治力度。
  这两起恶性事件的发生,说明沙坪坝区、永川市在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中存在薄弱环节,在落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组织协调全社会力量共同打击网吧违规经营行为,加强对未成年人教育管理等方面措施不够得力,行动不够坚决,管理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漏洞,对两起恶性事件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沙坪坝区政府、永川市政府给予通报批评。
  这两起恶性事件的代价是沉重的,教训是深刻的。各地区、各部门要引以为鉴,深刻吸取教训,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要充分认识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把专项整治工作摆上各级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要抓住重点,坚决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黑网吧,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网吧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违法行为,取缔擅自从事网络游戏、音像制品、演出剧(节)目、艺术品、动画等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加强网吧消防安全管理。市、区县(自治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齐抓共管,建立健全综合治理机制和监管长效机制。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形成群防群治的社会环境。要完善和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巩固整治成果,防止类似事件再度发生。
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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