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合肥市物价局关于长江路、淮河路多层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7-24 生效日期: 2001-07-25
发布部门: 合肥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合价经费[2001]165号
合肥市社会停车场建设管理办公室:
  你办《关于长江路、淮河路多层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报告》(合停建[2001]4号)收悉。为适应合肥市现代化大城市建设的需要,解决长江路中段、淮河路周边地区停车难的矛盾,你办投巨资新建成长江路和淮河路多层机动车停车场,经研究,其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1、每辆车次1--3小时内,收费10元;
  2、每辆车次3--5小时内,收费15元;
  3、每辆车次5--7小时内,收费20元;
  4、每辆车次7--9小时内,收费25元;
  5、每辆车次9小时以上,收费30元;
  本批复规定的收费标准自2001年7月25日起执行。收费前到我局申领《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做到明码标价,亮证收费,依法纳税,接受社会的监督。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3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