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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物价局关于包公祠门票价格调整及包公文化区实行联票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6-19 生效日期: 2001-07-01
发布部门: 合肥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合价经费[2001]136号
市旅游局:
  为了加快发展合肥的旅游经济,弘扬包公文化,根据我局召开的“包公祠门票价格调整的听证会”以及市政府2001年6月7日62次常务会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包公祠门票价格调整及包公文化区实行联票的意见批复如下:   一、同意包公祠门票价格从2001年7月1日开始,将现行门票价格每人次10元调整为15元。调价后的收入要保证有20%以上用于景点的保护和维修。
  二、包公文化区实行门票价格联票制、包公祠、包公墓、清风阁三个旅游景点联票价格30元/人次。联票的印制、分配比例、票价打折办法和联票执行时间,由市旅游局具体确定并报我局备案执行。
  三、联票价格实施后,三个景点必须尊重旅客的选择、不得强求游客购买联票,各景点应将普通票价、联票等一并公示,明码标价。
  四、包公文化区旅游景点在实施联票等方案过程中,应不断提高旅游质量,及时收集和反馈有关信息,促进我市的旅游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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