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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3-04 生效日期: 2004-03-04
发布部门: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涪府发[2004]30号
李渡示范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荔枝、江东、江北街道办事处,区府有关部门:
  按照区政府领导要求,现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办电(2004)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全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四年三月四日
关于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市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入春以来,我国南方大部地区持续出现干旱少雨天气,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森林火灾频繁并造成多人伤亡。我市虽然还没有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但是,全市森林火警时有发生,特别是群众在林内、林缘违章用火频繁,森林防火隐患较多,严重威胁着森林资源的安全。为了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全面加强春季森林防火工作
  据气象部门预报,3月份全市气温将比常年同期偏高1—3℃,林区高温干旱和森林火险等级上升还将持续。随着春游、春耕季节的到来,加之清明节祭祀活动等野外用火的不断增加,全市森林防火形势将会愈来愈严峻。同时,此段时间又逢全国人大、政协“两会”召开,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为“两会”召开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这是当前的政治任务。各级政府要从政治的高度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对春季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发动、再部署,切实把防扑火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不出大的问题。
二、及早行动,做好扑火各项准备
  各级扑火突击队、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义务扑火队等各种扑火力量,要全面进入临战状态,备足扑火物资,作好扑大火的准备。现有的扑火机具设备,要保持完好备用。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加强组织指挥,集中优势兵力,科学组织扑救,真正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三、增添措施,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当前我市森林防火工作现状和实际需要,各地要加快组建一支以驻地部队、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为主体的80人的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队。要在春季完成区县级森林防火阻隔带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并将森林防火阻隔带工程建设纳入春季植树造林工作中,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验收。
四、开展森林防火大检查,切实加强林区火源管理
  各地要立即部署,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大检查。由政府分管领导、指挥部领导成员、林业部门负责同志带队组织工作组,深入重点林区,分片包点开展督促检查。对多火灾区、高火险区和防火重点地区要选派得力人员,由领导带队进行蹲点督查。发现火灾隐患,明确整改要求,限期消除隐患。如发生重大事故,要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深入开展百日无森林火灾伤亡事故活动,严防重大事故发生
  各地要严格按照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开展百日无森林火灾伤亡事故活动的通知》要求,加强防火培训,提高干部群众积极防火、安全扑火和安全避火的技能,特别是广大乡镇干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森林防火工作的首位,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作为根本任务抓落实。各级政府分管领导和指挥部领导成员要掌握扑火预案的基本内容和安全扑火的主要原则和方法,防止盲目指挥、盲目扑火造成人员伤亡。
六、加强值班调度,强化火情监测
  各地应坚持24小时值班,主要领导带班,保证信息畅通。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上报的规定,对迟报、瞒报火情贻误时机,酿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七、强化组织领导,切实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森林防火工作重在落实,贵在行动。各地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按照温家宝总理“五条标准”的要求,切实做好领导包片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工作。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坐镇指挥,集中精力抓防火。对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要有专人负责。林区的每个村社、居民点、每个山头、林地都要落实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发生森林火灾,政府主要领导要亲临火场组织指挥扑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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