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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核定一类精神药品司可巴比妥钠销售价格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11-22 生效日期: 1999-11-22
发布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津价工[1999]909号

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制定一类精神药品司可巴比妥钠销售价格的函》(津药集团财字(99)94号)收悉。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调整一类精神药品司可巴比妥钠价格的通知》(计办价格(1999)717号)文件规定,核定司可巴比妥钠销售价格(具体价格详见附表)。
  

附:司可巴比妥钠药品价格表
  附表:
  司可巴比妥钠价格表
  金额单位:元
  (含税)  (含税)  (含税)  (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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