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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海关总署关于全球个人卫星移动通信系统手持机进出境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10-14 生效日期: 1999-10-14
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信息产业部
发布文号: 信部联无(1999)8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全军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随着全球个人卫星移动通信系统GMPCS(global mobile personal communication system)的不断发展,各种运营系统正逐步提供全球性的服务。经我国相关主管部门的同意,“铱(IRIDIUM)系统”、“全球星(GLOBALSTAR)系统”、“ICO系统”正逐步开始在我国进行试验,其中一些系统在我国已进入商用试验阶段。由于全球个人卫星移动通信系统手持机具有全球漫游特性,为了方便进出境旅客使用全球个人卫星移动通信系统手持机,促进卫星移动通信事业的发展,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对于用户随身携带个人自用的全球个人卫星移动通信系统手持机,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不再办理进口审查手续。
  二、进出境旅客可以随身携带自用的全球个人卫星移动通信系统手持机,海关验凭手持机上带有的GMPCSMOU标志(见附件1)和SIM卡(见附件2),按照旅行自用物品验放。
附件:
  1.CMPCS MOU标志(略)
  2.SIM卡简介
  附件2:SIM卡简介
  SIM(Subscriber Identity Module)卡是具有集成电路芯片的智能卡,有大卡和小卡两种型号,其中大卡的尺寸与银行信用卡相当,小卡则是大卡包含集成电路芯片的一部分。SIM卡有芯片的一面一般有图案或运营公司的名称。一人一机,机随人走,一部全球个人卫星移动通信系统手持机必须具有SIM卡才能实现国际漫游。
  大的SIM卡一般装在手持机的下端,通过操作相关按键可使卡自手持机中退出;小卡一般装在手持机背部,打开盖板或去掉电池就可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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