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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200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4-28 生效日期: 2005-04-28
发布部门: 国家林业局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2005年是两个五年计划相衔接的关键一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部署,根据《国务院2005年工作要点》的要求和治理与破坏相持阶段林业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国家林业局2005年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各地、各单位根据本要点精神,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安排好2005年的工作,深入落实国家林业局“一二三四五六”的林业工作总体部署,全面推动林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国家林业局
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国家林业局2005年工作要点
  2005年是两个五年计划相衔接的关键一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部署,今年林业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林业工作全局,全面贯彻中央林业决定精神,继续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准确把握治理与破坏相持阶段的林业发展规律,深入落实“抓住一个重点,办好两件大事,强化三项工作,深化四项改革,加强五大建设,处理好六大关系”的林业工作总体部署,全面推动林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大力加强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确保林业建设力度不减弱
  六大林业重点工程是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的载体,是巩固“相持阶段”成果、防止已经有所改善的生态状况出现反复的根本途径,是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的要求,继续紧紧抓住这个重点,确保重点不移位,精神不松懈,力度不减弱。
  1、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积极推动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木材产量的进一步调减。争取商有关部门出台《关于推进森工企业所办中小学校交地方政府管理的实施意见》。积极促进有条件的地方对实行禁伐的森工企业单位转制为事业单位的改革,解决保护和发展的长效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加快落实森工企业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四项社会保险政策,建立林区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做好落实森工企业金融机构债务免除过程中的协调工作,切实将债务免除政策落实到位。认真研究探索建立对集体、个人禁伐林的补偿政策。起草关于天保工程后续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继续做好并完成天保工程阶段性评估工作,研究完善天保工程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
  2、退耕还林工程。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搞好“五结合” 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通知》精神。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圆满完成今年的退耕还林任务。妥善解决退耕还林超计划遗留问题。继续深入开展“回头看”活动,抓好补植补造和抚育管护,落实管护责任和措施。摸清已退耕还林地状况,加强对后续发展工作的指导。组织编制退耕还林工程长远规划。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抓紧研究制定退耕还林补助期满后的后续补助、林木采伐利用等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工程管理,制定完善工程建设与管理评价考核等有关标准办法,积极推行招投标和监理制等先进适用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提升工程管理水平。切实做好退耕还林后颁发林权证和工程档案信息管理工作,提高工程管理质量和效率。切实加强工程效益监测工作,定期发布监测结果。认真总结退耕还林成功经验和做法并加以推广。
  3、三北及长江中下游地区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加强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进一步强化三北地区的防沙治沙工作,特别是重点风沙区的治理。推进长江流域防护林工程建设,重点推进低效林改造,突出“两湖两库”(洞庭湖、鄱阳湖和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及沿线)的治理,重点构筑三峡库区周边和南水北调源头及沿线生态屏障。搞好珠江流域防护林工程建设,加大封育力度,突出石漠化综合治理。加强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以滨海湿地、红树林、沿海基干林带及城乡森林保护和建设为重点,加强保护、加快发展,构筑稳定完善的沿海生态屏障。抓好太行山绿化工程建设,坚持封山禁牧,重点推进生态经济型防护林体系建设。加快平原绿化工程建设,继续抓好示范建设,重点突出村屯四旁植树和农田防护林建设,实现由绿化型向生态型、效益型转变。
  4、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切实抓好作业设计和施工,加强督促检查,保质保量完成今年工程治理任务。加强植被保护和科学抚育管理,巩固工程建设成果。继续抓好“三禁”落实工作。认真查处工程建设质量举报案件。积极配合做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中期评估工作。积极探索、总结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相结合的新路子、新模式,指导地方研究本地区沙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优势项目和政策措施,推进工程区后续产业发展。
  5、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根据工程规划,进一步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安排好工程项目。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健全项目管理机制。全面抓好大熊猫、朱鹮、老虎、普氏原羚、苏铁、兰科植物等15个野生动植物种的保护拯救,同时根据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情况,将一批极度濒危物种纳入拯救范围,切实加强拯救。加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有效保护好自然保护区内的物种资源。抓紧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的协调工作,提请国务院审批立项。
  6、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积极做好工程项目储备,加快项目申报和备案进度。认真总结推广工程建设的典型经验和做法。突出重点,明确程序,抓好骨干项目,确定一批重点造纸和人造板龙头企业,鼓励扶持发展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推进林工贸一体化。
  7、认真编制好林业“十一五”规划。在已经形成的以继续深入实施六大工程为重点的林业“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的基础上,抓紧组织编制好《林业发展“十一五”和中长期规划》。按照“相持阶段”的重要判断和相关理论,贯彻“西治、东扩、北休、南用”的分区分类指导方针,找准并突出林业“十一五”的新亮点和新的增长点,在继续保持“十五”主要政策措施、推进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的同时,深入研究“相持阶段”的重大理论及政策问题,提出“相持阶段”的基本对策和主要政策调整方向,系统修改、完善好林业“十一五”规划。

  二、全面推进防沙治沙工作,加强西部生态治理
  防沙治沙是生态建设的重要领域,也是巩固“相持阶段”成果、防止已经有所改善的生态状况出现反复的关键,必须理清思路、确定目标,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在2005年办几件大事,全面推进防沙治沙工作。
  8、认真组织实施国务院批复的《全国防沙治沙规划》。落实今后一个时期全国防沙治沙工作的重点布局和主要任务,指导省级防沙治沙规划编制,使防沙治沙工作有计划、成规模、分步骤推进。
  9、提请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确立防沙治沙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明确新形势下防沙治沙工作的指导思想、政策措施和基本思路。
  10、提请国务院召开全国防沙治沙工作会议。系统总结12年来全国防沙治沙工作的成绩和经验,部署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防沙治沙工作。
  11、划定一批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对当前不具备治理条件且生态区位重要的连片沙化土地,有计划地划定一批封禁保护区,实行封禁保护。尽快完善出台《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总体方案》,抓紧研究制定《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管理办法》。
  12、全面启动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部署各有关省区抓紧审批完成各地的示范区建设规划。尽快完善并批复两个跨区域示范区建设规划。制定出台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规范示范区管理。
  13、加强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工作。做好第三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汇总工作,发布最新荒漠化和沙化土地动态监测结果,分析我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动态变化的特点、规律和原因,为科学治理提供依据。进一步抓好沙尘暴监测和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三、稳步深化林业改革,扩大林业对外开放
  深化内部改革,扩大对外开放,是加快林业发展中必须处理好的六个关系之一。今年,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稳步深化林业四项改革,调整完善林业体制、机制,挖掘内部潜力,扩大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国林业的改革与发展。
  14、深化林业分类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开展分类经营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探索森林生态效益市场化的途径和模式,并逐步推广。提请国务院批准《关于加快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15、稳步推进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组织研究国有林区和森工体制改革问题,抓紧起草《关于国有林区和森工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抓好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阶段性总结和评估,为今后全面实施这项改革积累经验和提供借鉴。
  16、深入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切实抓好福建三明、黑龙江伊春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新型激励机制,总结推广已有成功做法和有益经验,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
  17、稳步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继续做好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全面总结、推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经验,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将这项改革逐步推开。
  18、进一步巩固和开辟政府间、民间合作渠道。配合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积极引进资金、智力、先进技术和理念,加强同有关国家、国际组织和民间团体的合作。重点在开辟全球环境基金、商品共同基金、欧盟、挪威等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项目渠道方面多做工作;积极开展与南非、蒙古、西班牙、斯洛伐克、马达加斯加、吉尔吉斯坦、格鲁吉亚、意大利等国建立部门间合作渠道的工作,并力争有所突破。配合国家领导人高层访问和国家整体外交需要,开展向韩国赠送老虎活动、磋商签署两国间候鸟保护协定事宜,与日本开展朱鹮保护合作研究。
  19、积极参与多边活动。做好有关国际公约缔约方大会的谈判工作。加强对森林论坛、非法采伐、森林认证和林业碳汇等重点国际林业热点问题的系统研究,制定应对方案,维护国家权益,为林业发展争取更好的国际环境。努力建立有效机制,加强同政府间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沟通与了解,寻求新的合作结合点,重点抓好林业对话机制的建立和第一次年会工作。


  四、进一步落实“严管林”要求,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是进入“相持阶段”后生态建设最重要的基础工作,必须切实加强资源保护,巩固生态建设成果。
  20、大力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林地、湿地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加强林地、湿地保护管理。提请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管理的文件。启动《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征占用林地、湿地审核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林地、湿地的逆转。全力抓好“十一五”期间全国年森林采伐限额的编制。全面推进森林资源和生态状况综合监测体系框架研究和建设。进一步加大森林资源监督力度,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切实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加强森林资源利用法制建设,制定《木材经营加工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促进资源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
  21、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和森林公安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重点省区森林防火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要求,健全完善扑火救灾应急机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发生特大森林火灾。全面落实《国家林业局 公安部关于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的意见》,大力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和管理,确保森林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适时组织打击盗伐滥伐林木、猎捕贩卖珍稀野生动物、乱征滥占林地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22、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在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多发区域、迁徙通道、野生动物集中分布等区域建立第一批100多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点,启动全国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
  23、完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机制。重点加强病虫鼠害防治的营林措施,积极探索将病虫鼠害发生指标纳入造林实绩核查的具体办法。认真抓好《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落实,加强外来有害生物防控。
  24、大力发展和完善自然保护区网络体系。在规模扩张上,重点在典型的森林、湿地和荒漠生态系统地带以及野生动植物重点分布区域和生物多样性丰富区域,因地制宜地抓紧划建自然保护区或保护小区。在内涵提升上,重点打破行政区划界线,按照山系、流域整合现有自然保护区,努力提升生态保护的网络效应。
  25、加强森林风景资源保护,加快森林公园建设。在继续扩大森林风景资源保护规模的同时,重点研究制定《国家重要森林风景资源保护目录》和《国家重要森林风景资源保护规范》,明确保护对象和范围,有效保护森林风景资源的多样性和完整性。系统整合现有森林公园资源,努力提高森林公园的品位和质量。按照《森林公园建设规划(2004一2010年)》要求,加快森林公园发展步伐,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森林游憩需求。
  26、加强乡镇林业工作站建设。积极汇报、多方协调,提请国务院办公厅颁发《关于加强林业工作站建设的通知》,为基层林业改革与发展、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五、进一步完善“慎用钱”机制,强化林业资金管理
  国家对林业投资的不断增加,为林业加快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今年,要把完善机制、强化管理作为重点抓好,确保林业建设资金安全运行。
  27、加强林业资金管理机制建设。严格实行资金管理责任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制。积极探索林业项目的科学审批机制,实行重大项目安排及投资计划集中审批制度,严格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项目审批实行终身责任制。加强对领导干部和财会人员的专门培训,切实掌握资金使用的原则和要求、财务管理的内容和程序,做到明明白白办事、清清楚楚监管。
  28、加强林业资金检查和稽核力度。做好群众举报和典型案件查处工作,坚决打击资金使用上的违纪违法行为。深入开展经常性资金稽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制度不完善的要尽快完善,操作不规范的要切实规范,支出不符合要求的要坚决纠正。

  六、进一步强化“质为先”工作,加强营造林质量管理
  质量是林业发展的永恒主题,关系着林业事业的成败。今年,要把加强营造林质量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提升营造林质量。
  29、保质保量完成今年营造林任务。今年,全国的营造林任务为1.1亿亩,封山育林任务接近人工造林。要按照“质为先”的要求,严格落实《封山育林技术规程》,确保封山育林取得成效。抓紧研究制定封山育林的总体规划,为推进封山育林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30、提高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成效。抓紧修改完善《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并提请国务院颁布实施。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努力提高义务植树的覆盖面和尽责率。继续落实部门绿化责任制,提高部门绿化质量和成效。加快编制绿色通道发展规划,抓紧制定《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法规制度。认真做好全国绿化评比表彰工作。充分发挥社团组织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生态建设和保护。
  31、抓好幼林管护工作。落实幼林管护的责任主体,明确责权利,确保幼林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积极开展营造林监理工作,促进各地严把造林工序质量关。以启动中幼林抚育项目为契机,全面加强森林经营工作。
  32、认真开展“全国营造林金质工程示范县”建设。选定一定数量的县进行试点,完善营造林各环节质量管理、建立质量管理评价和奖惩机制、建立质量管理信息系统,总结探索质量管理的最佳模式,全面提高营造林质量水平。
  33、进一步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继续坚持和落实“依法治种、科技兴种、强化服务、发展产业”的林木种苗工作方针。启动实施《2005一2007年林木种苗发展行动计划》。加强林木种苗市场和质量监管,加强宏观指导、强化信息服务,推动林木种苗工程体制、机制和科技创新。组织开展林木种质资源清查,制定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名录,做好种质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利用工作,实现种质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七、加快林业产业发展,为增加农民收入做贡献
  加快产业发展是林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把发展林业产业作为促进生态建设、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促进经济发展、解决“三农”问题做贡献。
  34、加强对林业产业发展的规范、指导和扶持。按照《全国林业产业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抓紧起草《林业产业政策要点》和《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支持林业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35、积极制定和实施“林业富民计划”。充分发挥区域优势,重点发展木本粮油、干鲜果品、花卉、竹藤、森林旅游、野生动物养殖业、野生植物培植业等,促进农民增收。
  36、支持林业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促进传统产业结构、技术、产品升级,抓紧制定《木材综合利用规范》,提高资源利用率和产业竞争力。进一步完善林业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为广大林农和林业企业提供服务。
  37、积极争取并切实用好发展林业产业的优惠政策。继续做好林业产业项目的组织和推荐工作,争取国家补助资金的兑现和落实。抓紧制定《林业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扶持林业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抓好林业重点工程后续产业发展,协调落实中央财政有关贴息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后续产业领域。充分利用现有的财政、信贷资金等政策,对后续产业给予扶持。

  八、继续加强科教兴林,着力提升林业科教整体水平
  科技、教育、人才是发展林业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和基础,必须将其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深入实施科教兴林战略,提升林业科教整体水平。
  38、抓好全国林业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的落实。颁发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林业人才工作的意见》。组织编制《全国林业人才“十一五”规划和长期规划》,加快高级人才培养,重点实施人才工程,并争取在国家财政中落实配套资金。抓紧完善《林业科学技术中长期发展规划(2006一2020年)》、《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科技工作的决定》、《2005一2007年林业科教振兴行动方案》和《林业教育培训工作“十一五”发展规划》,尽快颁发执行。
  39、加强林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研究加强林业科技自主创新的思路与措施,按照原始性创新、集成创新、引进创新的不同性质和要求,分别研究制定相应的思路与对策,确定不同的目标与重点。研究制定林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方案,增强林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林业科技自主创新水平。
  40、继续抓好重大软科学研究项目。重点抓好“中国森林资源核算及纳入绿色GDP研究”和“中国西部林业发展战略研究”两个重大软科学研究项目,确保年内出成果,为国家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理论依据。
  41、加强林业科研计划管理。全力做好“十五”项目总结及“十一五”立项基础工作。组织好“十一五”国家科技攻关林业项目的编制和内容筛选等工作。做好“948”计划、局重点科研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做好“863”计划、“973”计划、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专项、科研院所社会公益性研究专项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进一步加强陆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与研究站的建设。研究制定并发布新的林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各级科研管理活动。
  42、加强林业科技推广工作。积极开展送技术下乡、技术普及、技术培训等活动,建立健全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加强省地县推广站(中心)建设,增强科技推广服务能力。建立一批林业科技示范区、示范基地和示范点。积极争取国家财政进一步加大对林业科技推广的投入力度。加强项目管理,制定发布《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管理办法》等。组织开展中国林业生物产业战略研究。加快研究制定《林业“十一五”高技术产业规划》和《全国林业科技推广工作“十一五”规划》。
  43、加强林业重点工程的科技支撑工作。进一步稳定林业重点工程科技支撑经费,加大投资力度,拓宽资金应用的工程范围。组织实施一批科技支撑项目,加快发布试行《林业重点工程科技支撑项目管理办法》,加强监督管理。
  44、加强林业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林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组织好林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强化林业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继续抓好林业标准化示范工作,积极争取加大对林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强和完善林业标准体系机构及质检机构建设,积极组织筹建林化产品、营造林等林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九、严格实行依法治林,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依法治林是林业建设的重要方略和两件大事之一,必须深入落实、严格实行。
  45、深入落实全国依法治林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依法治林工作会议和《全国推进依法治林实施纲要》的要求,及时了解各地贯彻落实会议和《纲要》情况,推动全国依法治林工作的深入开展。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起草制定国家林业局行政复议、应诉规则,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林业行政执法责任评议考核办法等制度。组织对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抽考工作,提高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做好“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工作,组织制定“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
  46、修改、完善林业法律法规。抓紧《森林法》修改的研究和论证工作。做好《自然保护区法》建议稿及相关论证材料的起草、修改和上报工作。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稿,组织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做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修改、协调工作。加快《森林防火条例》修订审批进程。组织起草好《湿地保护条例》以及《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条例》等行政法规草案。
  47、进一步完善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规范。抓紧制定规范林业行政许可行为的部门规章,尤其是国务院决定公布的6项林业行政许可的配套规章。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工作管理有关制度,规范局行政许可行为,提高行政许可效率。起草制定《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文书办理暂行规则》、《行政许可听证规则》、《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度》、《行政许可监督办法》等。组织行政许可管理人员、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单位执法机构负责人、地市级法制工作专职人员培训。

  十、坚持抓好五大建设,全面提高执政能力
  机关建设事关林业部门的执政能力,事关林业事业的长治久安。要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机关思想、组织、制度、作风、业务建设,全面提高执政能力。
  48、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抓好机关五大建设。集中力量组织实施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抓好突出问题的整改,完善机关思想、组织、制度、作风、业务建设的各项措施,建立加强直属机关党的先进性建设、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提高机关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一是加强思想建设。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增强机关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法纪意识、民主决策意识和自律意识。加强舆论宣传,用科学发展观和“相持阶段”的理论统一务林人的思想。二是加强组织建设。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继续做好林业人才工作,确立科学的用人导向,完善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各类人才的作用。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以资金管理为重点,排查漏洞、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严肃纪律,严格依法管理和使用资金。四是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五不许”和国家林业局“六不准”等规定,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五是加强业务建设。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建立健全公务员业务培训机制,提高干部职工驾驭市场经济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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