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津价费[1999]827号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天津市通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天津市通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服务项目审定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为加强对机动车及驾驶员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护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员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对你公司机动车及机驾驶员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机动车及驾驶员中介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实行自愿申请,签定协议,有偿服务的原则。
二、要严格按照《机动车及驾驶员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附后)执行。老用户现行收费标准高于本规定的,降到规定标准,低于本规定的,暂按原标准执行,如需调整,应向市物价局申报备案。本规定之外的按用户要求代办项目收费由你公司与用户协商议定。
三、公司内部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设立专(兼)职物价员,建立自我约束机制,经常对收费情况进行自查。加强对收费员的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四、不得以任何手段强制收费,也不得重复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如有违反,由物价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五、此文自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一日起执行。
六、请你公司接文后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
特此批复。
附:机动车驾驶员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机动车及驾驶员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号.车架号码模; 5.代办驾驶证变更手续; 次;
5.代办机动车变更.过户手续; 6.代售.代发交通安全宣传刊 4.提供每年度两次机动车定期检
6.代办车辆养路费.附加费等交 物; 修.保养,收取60元/年;
费手续; 7.代办机械设备.车辆租赁手续 5.代办停车泊位手续收取20元/
7.代办车辆保险有关手续; 及信息服务. 车; 6.代办机动车通行证及相关
8.代售.代发交通安全宣传刊 证件收取50元/车
物; 7.代办贷款购车.新车上牌手续.
9.代售停车牌.灭火器等车辆附 外埠转本市机动车转籍.过户手
件,免费安装高位刹车灯. 续,二轮.轻骑收取100元/车,其
他车辆收取200元/车.
2.代办服务系面向社会为满足客户特殊要求,以便民.利民为宗旨,本着自愿的原则,受客户委托实施单
项有偿服务;
3.遇有上述服务项目以外的客户特殊要求,在受客户委托的情况下,双方协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