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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05年“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4-22 生效日期: 2005-04-22
发布部门: 共青团中央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文号: 中青联发[2005]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自2001年共青团中央、民政部、国家禁毒委、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在全国开展“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以来,各地全面加强社区青少年禁毒教育,引导青少年认识毒品危害,自觉远离毒品,增强了青少年拒毒、防毒的意识和能力,创建了一大批青少年群体中无人涉毒的社区,营造了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为认真贯彻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对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禁毒工作的重要批示,认真贯彻《国家禁毒委2004——2008年禁毒工作规划》、2005年国家禁毒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和部署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发挥自身优势,打好禁毒人民战争,努力把青少年禁毒教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禁毒委办公室决定2005年进一步开展“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05年4月28日开始,延续至年底,在全国禁毒宣传月(6月3日至26日)期间形成高潮。

  二、主题
  为了明天 远离毒品

  三、活动内容
  1.广泛开展“为了明天——青少年禁毒宣传月”活动
  团中央确定今年6月为“为了明天——青少年远离毒品宣传月”,围绕6月3日虎门销烟纪念日、6月26日国际禁毒日等契机,开展集中性的活动。各地共青团组织要统一行动,参与禁毒人民战争,要深入学校、社区、企业、乡镇,根据青少年特点,通过设置宣传栏、张贴主题宣传画、专题咨询、散发宣传品、文艺演出、知识竞赛、宣誓签名等形式,向广大青少年宣传毒品的危害,要求每一名青少年自觉做到“为了明天,远离毒品”。集中性的宣传教育要在6月形成高潮。要重点抓好禁毒宣传“五个一”主题教育活动,即组织青少年“开一次主题班(队)会”、“读一本禁毒好书”、“写一篇禁毒心得”、“看一部禁毒好电影”、“登陆一次禁毒网站”,使广大青少年充分了解毒品给家庭、社会和个人带来的巨大危害,增强拒毒防毒的意识。
  2.推进禁毒青年志愿者行动
  各地共青团组织要广泛开展禁毒青年志愿者行动。一是要动员社区志愿者组成宣传小分队,面向社区、面向未成年人、面向群众,宣传禁毒工作和有关知识,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引导青少年自觉抵制毒品诱惑。二是要招募教师、医生、律师、新闻和传媒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有专业特长的青年志愿者,以“多助一”、或“一助一”等形式,开展关心生活、帮助学习、心理辅导等帮教活动,让涉毒青少年、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和生活困难的青少年充分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感受到社会的温暖,自觉远离毒品。
  3.积极组织青少年参加“网上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
  为增强青少年的禁毒意识,普及青少年禁毒知识,提高青少年自觉抵御毒品的能力,团中央、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禁毒办将依托中青网于2005年4月28日至6月26日期间开展“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青少年禁毒誓词征集”、“青少年最关心的禁毒知识调查”等活动(网址:www.cycnet.com或jindu.cycnet.com)。禁毒知识竞赛涉及毒品种类、毒品危害、毒品预防、禁毒工作等方面。各地要将网上“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作为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手段,在学校、社区动员青少年登陆有关网站,参加知识竞赛。要通过当地报刊、校园网、广播、社区宣传栏等,广泛征集誓词,让青少年在活动中接受禁毒教育,增长禁毒知识,远离毒品诱惑。
  4.依托青少年工作阵地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各地要充分依托青年中心、青少年法律学校、青少年宫、知心家庭学校、进城务工青年培训学校、青少年维权服务站,作为常年开展禁毒宣传、培训的阵地,继续开展远离毒品“自护教育”活动。通过公安、教育、司法等系统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举办“青少年远离毒品知识培训班”,开展“青少年暑期禁毒自护教育”等活动,向青少年普及拒毒、防毒知识,教育他们自觉远离毒品,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增强青少年对毒品的免疫力。要在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开设青少年禁毒教育课程,重点为长期深入地开展青少年禁毒教育的社区教师举办“禁毒知识培训班”,提高禁毒教师队伍的教学水平。

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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