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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天津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6-18 生效日期: 1999-06-18
发布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津政人[1999]2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决定对天津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梁  肃
  副组长:王治平  市经委
  张培雨  渤海化工集团
  成  员:郝晓远  市计委
  李瑞营  市农办
  胡胜才  市外办
  吕春浩  市国家安全局
  葛  毅  市公安局
  杨福刚  市财政局
  杜  琨  天津海关
  高天彪  市工商局
  冯  峰  天津铁路分局
  扈宪章  民航天津市管
  理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我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的日常事务,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治平兼任,副主任由张培雨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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