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卫疾控发[2002]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经贸委、教育厅(教委)、计生委、工商局、质量技监局、广电局、妇联、残联:
今年“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的主题是“科学补碘,健康成长”。此次活动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除碘缺乏病工作的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突出重点人群、重点地区的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推动消除碘缺乏病工作的开展。
各有关单位要在各级政府或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参照第九届“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计划,结合当地情况,做好宣传日及相关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活动结束后,请分别将总结报告报主管部、委、局。
附件:第九届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计划(略)
200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