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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批转区药监分局关于呈报涪陵区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报告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8-24 生效日期: 2003-08-24
发布部门: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涪府发[2003]64号
桥南、李渡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各部门,中渝驻涪各单位,区属企事业单位:
  区药监分局《关于呈报〈涪陵区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报告》(涪药监发(2003)108号)已经区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涪陵区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
区药监分局
(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认真贯彻重庆市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电视电话会议和吴家农副市长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讲话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国办发(2003)65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八部委的《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方案》(国食药监办(2003)174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明确目标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由区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密切合作,整体实施、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为此,组建重庆市涪陵区食品药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和区药监分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计委、经委、教委、商委、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公安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环保局、区政府法制办、中小企业局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工作的领导、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药监分局,由区药监分局副局长李松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有关部门各确定一位同志为办公室人员,负责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信息交流、资料汇总上报等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指导思想
  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和“重点突出,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以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为主体,针对我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重点,狠抓源头,把整治与建设、当前与长远、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确保人民群众食品药品的消费安全,促进我区食品药品经济的健康发展,推动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全面实施。
  (三)工作目标
  1、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总体工作目标。建立和完善我区食品药品诚实信用体系、监督体系;对食品要强化源头污染的治理,实施严格的市场准入管理,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各环节全方位的严格监管;要加大对药品、药械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监督,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使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感到基本满意。
  2、2003年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阶段工作目标
  (1)食品放心工程目标: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禁用和违规使用限用农药、兽药行为得到有效控制;推进加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使重点品种安全质量合格率较往年有明显提高;无证照生产、加工、经营食品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
  (2)药品放心工程目标: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药器械违法活动,查处一批制假售假大案要案,捣毁一批制假售假窝点,加强对中药材、医疗器械、特殊药品、医院制剂监管,规范经营使用行为;推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制度,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推进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管理工作,未依法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不得销售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建立药品配送网络,杜绝假劣药品流入农村市场,建立监督网络,扫除农村药品监督空白点盲区,促进我区医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一)工作重点
  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是以质量、卫生和安全为主题,着重抓好三个方面的重点:一是重点产品。即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油粮、肉类、果蔬菜、奶制品、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中药材、中药饮片、特殊药品和一次性医疗器械等医药产品;二是重点环节。抓好与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相关的农产品种植、养殖源头质量控制,加大对生产加工企业,特别是城乡结合食品加工点的质量卫生监督和规范;三是重点市场。加强小食品批发市场、农副产品集贸市场,农村药品市场的整顿规范力度。建立保障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四种机制:一是建立部门间的协调机制;二是建立企业诚实信用机制;三是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四是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收集、评价、发布机制。
  (二)整体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
  1、狠抓食品药品源头监管。全面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三绿工程”,加强农产品生产过程控制和产地环境的监管,加大对农业投入的监管力度,严格质量标准,规范农业生产行为,逐步实施农副产品的安全监测制度,以解决蔬菜有机磷的农药残留问题为突破口,进行植物产品农药残留超标整治;以严查“瘦肉精”污染为主线,进行畜产品使用违禁药物和兽药超标整治;以氯霉素污染为切入点,进行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整治。加强卫生许可、生产许可监管,实行出厂产品强制检验等措施,强化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加强对食品加工、流通业的行为指导和管理,对各环节的重点品种都要建立和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监督检查企业建立完整的购销台帐,建立中药材、中药饮片销售备案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全面实施GMP、GSP规范,提高药品生产和中药材种植养殖的质量管理水平。
  2、严格市场准入,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规范经营行为。认真开展食品市场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强制检验和计量监督,对重点食品逐步推行审查发证等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对进入批发市场、食品超市、连锁企业配送中心的蔬菜、农副产品进行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新建农贸批发市场,必须建立农药残留、残毒和违禁药物的检验验测设施,严把市场质量准入关。全面监督实施GSP,严格执行药品批发零售企业设置标准,进一步规范药品购销渠道,严厉查处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和挂靠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经营、使用无证医药器械的行为。
  3、推进流通体制改革,提高市场组织化程度。要进一步加快“双十百千工程”实施步伐,积极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营销方式,指导和引导食品经营、销售企业与农副产品生产者、生产企业、生产基地直接挂钩等新型购销方式;逐步推广农贸市场超市化的经营模式;鼓励食品药品连锁店进社区、进农村,提高市场组织化程度。
  4、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执法力度,取缔非法经营。为了有力打击无证照经营行为、有效遏制重大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重点对城乡结合部的食品加工点进行拉网式检查和清理,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凡不具备食品卫生和质量安全基本条件的企业不准开业、生产,已经开业的要立即停业整顿。在查办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中,要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不得以罚代刑。
  5、加快信用体系建设。要根据食品药品行业特点,研究制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结合食品药品行业现状,逐步建立各行业信用评价体系标准,实现信用信息的互通互联、资源共享,逐步建立健全企业不良行为公示和失信惩戒机制。
  6、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宣传教育工作要贯穿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始终,要结合阶段性任务搞好宣传教育。加强对《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和《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开展行业诚信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企业的法制与诚信意识。同时,要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和食品药品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食品药品的行业自律。强化“12135”、“12365”消费质量投诉举报工作。要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宣传好的典型,公开曝光影响恶劣的违法违规案件。
  7、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在整治工作中,各部门要建立横向联动的责任体系和定期联系工作制度,建立部门间的联席会议制度,协同配合,联合行动,确保整治工作同步协调开展。
  8、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区食品药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组成督查组,对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问题多、进展慢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限期整改。对领导不到位,工作不落实,行动迟缓,措施不力,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部门要依法追究其领导责任。
  三、履行职责,落实责任
  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由区政府负总责,区药监分局负责牵头工作、区级各有关部门配合实施。区级各有关部门应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落实责任。
  区药监分局 继续履地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监管;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食品源头污染治理和食品市场准入条件,标准的落实情况进行综合监督检查,对重点品种整治效果作出评价;借鉴药品监管工作的经验,切实做好政府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抓好”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食品药品消费安全。
  区计委 负责牵头实施加快农产品流通设施的建设。
  区商委 加强食品流通行业的指导和管理,整顿和规范食品流通秩序,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建立具有保障食品安全、符合环保要求的销售网络体系,建立健全食品流通领域的安全检测体系。
  区教委 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卫生达标和食品进货采购的督查与管理,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范。
  区工商分局 认真做好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取缔无照生产经营行为,严格执行卫生、药品许可证前置审批规定,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加强上市食品质量监督检查,及时向社会公布重点食品质量抽查结果;严肃查处虚假食品药品广告、商标侵权的违法行为;组织和推动食品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
  区质监分局 认真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强制检验和计量监督,加强对食品的原材料、设备、生产、包装等各环节的监督审查;全面推进加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今年底完成对米、面、油、酱油、醋等五类食品的审查、发证,并逐步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米面食品和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实行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食品制假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和打假行动,严厉打击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取缔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
  区公安局 全力配合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定期联系制度,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制假售假和有毒有害食品的案件,追根溯源,捣毁制假窝点,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区农业局 继续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引导和支持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以自查为主的速测网络,对无公害食品生产基地开展采收前检测和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开展检测;指导和支持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严格按农业部公告发布的禁用和限用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要求,加大对投入品管理的力度,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把好农产品市场准入关。
  区卫生局 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单位,以及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监管和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做好食品大案要案的查处,进一步完善食物污染物的监测网络,会同区教委建立和落实学校食堂卫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区政府法制办 指导各执法单位正确运用法律,监督其依法行政,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区中小企业局 负责指导督促中小企业加强企业内部质量管理,建立健全企业质量保证体系。
  四、工作要求及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为宣传动员部署阶段。2003年8月为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宣传动员部署阶段。本阶段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八部委、重庆市和区政府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分解目标,落实责任。各责任部门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8月16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2003年9月至11日,本阶段实行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我区将在9月和11月集中开展两次上下联动的食品药品打假治劣的专项整治活动。
  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2003年12月1日至10日,各有关部门对照职责分工和工作目标认真做好自我检查验收,并写出自我检查验收总结报区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报市联合行动办公室。
  从2003年8月份开始,各有关部门必须于每月11日和26日前分别将实施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书面报送办公室,重大情况随时通报,由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联合行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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