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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规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7-03 生效日期: 1999-07-03
发布部门: 国土资源部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地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部直属事业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监察部、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1999年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做好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收支两条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作为部门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
   为认真贯彻、落实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从讲政治、顾大局和讲纪律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认识到这是一项加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各项职责。为此,必须把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当作部门一件大事,按中央的统一部署,切实抓紧抓好。

  二、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要达到的目标
   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要按照监察部、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1999年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的意见》进行,并达到以下目标:
   (一)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罚没款项及标准,均按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计划(物价)部门批准的要求执行,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明确规定取消的收消项目全部取消,要求降低标准的坚决降低,没有违反规定越权新增收费项目、扩大收费标准的问题。
   (二)收费、罚款一律凭《收费许可证》或《罚没款许可证》,做到亮证收费或罚款,统一使用中央或省财政部门印制的或监制的票据。
   (三)全面实行罚缴分离,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款分离。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逐步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体制,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都及时缴入国库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实行处罚决定与收缴彻底分离,受罚单位持罚款通知书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四)单位预算外资金账户的开设与管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所有具有执收执罚权的单位,经财政部门批准并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可在一家银行开设一个预算外资金支出专用存款账户;所有具有执收执罚权的单位收取或取得预算外资金收入,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全部直接上缴同级财政部门开设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确有特殊情况不能直接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的单位,经财政部门批准并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可在银行开设一个预算外资金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并定期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五)单位财务收支由本单位财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所设银行账户符合规定,经财政部门核定撤销的账户已全部撤销。

  三、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落实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实现今年阶段性目标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一)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的实施步骤。
   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对照检查,自查自纠阶段。在此阶段,要做好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的宣传动员、对照检查和自查自纠工作。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对现行收费、收费票据和银行账户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检查,并在此基础上,对照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的标准严格自查自纠,逐条落实。土地管理部门要按照新《土地管理法》的授权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本着剥离、合并、精减的原则,对现行收费项目进行规范;新《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配套法规明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标准的,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确保中央关于“收支两条线”规定的各项标准落到实处。
   第二阶段:调查研究,建章建制阶段。要在认真做好收费清理、检查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照五部委和地方政策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的要求,紧密结合本部门的特点制定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的实施细则。同时,完善相关的配套法规、制度,建立一套严格、规范、有序的收费管理制度,以实现国土资源收费管理和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三阶段:监督、检查阶段。各级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会同财务和执收执罚部门,对清理检查、自查自纠和建章建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省级、副省级和省会城市土地管理部门“收支两条线”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确保“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落到实处。
   第四阶段:总结和提高阶段。要在总结省级、副省级和省会城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特别是土地管理部门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做好全面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集中力量抓好落实。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把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摆到重要的位置上来,切实加强领导和协调。要成立由财务部门牵头,纪检(监察)、执收执罚部门参加的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组,并由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以集中力量,重点抓好清理检查、自查自纠和“收支两条线”规定的落实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收支两条线”规定的全面贯彻、落实。
   (三)强化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的监督、检查工作。
   各级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会同财务和执收执罚部门组织好对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的监督、检查工作,部将在今年下半年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具体时间将根据五部委的要求和部门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的进度安排。
   (四)明确责任,严肃纪律。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部有关司局要率先垂范,认真做好中央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的落实工作,同时加强对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落实“收支两条线”工作的指导。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五部委及地方政府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本部门“收支两条线”的贯彻、落实工作。各级财务部门要责无旁贷地牵头抓好这项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各执收执罚部门要各负其责,主动抓好落实。纪检(监察)要搞好组织协调,并会同审计等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总之,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执行纪律,对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以确保今年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阶段性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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