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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药品分类管理是一项关联面广的系统工程,国家将按照“积极稳妥、分步实施、注重实效、不断完善”的方针陆续出台并不断完善相关法规和规定,各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要通过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药政部门、医药管理部门以及新闻媒介及时了解国家发布的有关药品分类管理的各项法规、政策和规定。
二、由于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在我国尚处于探索起步阶段,第一批公布的国家非处方药目录暂不列出乙类非处方药,此次公布的全部按甲类非处方药管理。
三、今年将开始对已公布的非处方药目录中的制剂品种进行转换审批的工作,具体报审管理规定及审批标准由国家药管局另行发布。
请各地接文后,结合《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文件,认真组组学习、宣传、贯彻,并尽快传达到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同时注意收集相关意见并及时通告我局安全监管司。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