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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网络扶贫”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7-08 生效日期: 2003-07-08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渝办发[2003]112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利用先进的信息网络技术,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新阶段扶贫开发的一项重要工作。针对我市贫困地区通讯信息落后的现状,市政府决定实施“网络扶贫”工程。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网络扶贫”工程的重大意义
  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信息闭塞、通讯落后所致。近几年来,尽管我市通讯事业迅猛发展,但至今仍有11个乡镇不通电话,相当部分已通电话的地区网络不畅,极大地影响了当地人民的生产和生活,严重地制约着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在一些重大突发性灾害事件发生时,上情不能下达,下情不能上报,贻误了抢险最佳时机,使当地人民生命财产蒙受重大损失。尽快改善贫困地区通讯条件,是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开放开发,发展商品生产,提高当地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迫切需要。因此,实施“网络扶贫”工程对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认真抓好“网络扶贫” 工程建设
  全市“网络扶贫”工程由重庆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实施。总投资1.4亿元,新建基站249个,铺设光缆传输1200多公里。该工程分两期实施,第一期涉及万州、巫溪、忠县、云阳、奉节、彭水、大足、合川、綦江、江津10个区县(自治县、市),计划建设基站45个,完成相关光缆传输铺设;第二期涉及万州、巫溪、巫山、忠县、开县、云阳、奉节、黔江、城口、酉阳、石柱、秀山、彭水、武隆、万盛、南川、巴南、北碚、荣昌、璧山、大足、长寿、铜梁、江津、合川、渝北、潼南27个区县(自治县、市),计划建设基站204个,并完成相关光缆传输铺设。整个工程计划在2004年4月底前完成建设、调试和开通。该项工程完工后,将使我市贫困地区各个乡镇和有关区县(市)的边远乡镇的通讯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三、切实加强“网络扶贫”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
  “网络扶贫”工程建设,涉及方方面面,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各级扶贫、通信管理、国土房管、交通、林业、电力等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工程建设,及时办理工程建设中涉及的有关手续,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基站建设用地由所在地政府提供,移动公司负责征用,国土部门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标准收取征地费用; 工程实施中涉及到的供电、占地开挖、青苗赔偿和电力、广播杆路利用等问题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当地政府要做好协调工作;林业、交警、路政、城管等单位要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市扶贫办负责全市“网络扶贫”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基站建成开通后,各地要加强对通讯设施的保护,严防人为破坏。 二○○三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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