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津价费[2004]306号
汉沽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天津水世界公园门票价格的请示》(汉价[2004]26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0]2303号)规定,经研究,对天津水世界公园试营业的“死海漂浮”、“深海泥浆浴”、“地热温泉浴”、“万米休闲阳光沙滩” 等游乐项目,可暂由天津水世界公园有限公司根据成本和旅游市场需求状况自行确定收费标准。
二、天津水世界公园有限公司应在售票场所公示游乐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天津市物价局
二○○四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