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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2年1月1日起汽柴油降价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1-01 生效日期: 2002-01-01
发布部门: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布文号:
 国家计委近日发出通知,根据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下调成品油关税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2年1月1日起下调成品油价格,其中汽、柴油出厂价格每吨分别降低230和210元,零售中准价格等额下调。
  通知要求,石油、石化两个集团公司要根据市场实际供求情况,区别安排各地汽、柴油的零售价格,并通过省级主要报纸向社会公开发布。各地物价部门对擅自提高价格或低于国家指导价范围销售的行为要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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