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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王沪生副司长在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座谈会上的总结讲话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6-23 生效日期: 2006-06-23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布文号: 商建标函[2006]3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副司长王沪生同志在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座谈会上的总结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

商务部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在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座谈会上的总结讲话
市场建设司副司长王沪生
(2006年5月24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经过一天半的紧张工作,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座谈会圆满完成了各项主要议程,今天就要结束了。根据本次座谈会日程,由我来做总结,下面我讲三个问题:1.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收获;2.对几个重点问题的解释或回应;3.对下一步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收获
本次会议是商务部、国家标准委联合召开的全面研究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的专题会议。会前,我们与农业部有关司局沟通了情况,由于农业部定于今明两天在江西南昌召开全国发展“一村一品”经验交流会,时间错不开,这次会议他们没有派人参加,但他们表示会积极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和去年4月四部委联发的《关于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5]30号)文件精神,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司局的负责同志在会前特意来电话,对这次会议的召开表示了积极支持的态度。从各地参会情况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三十七个省级单位中,除西藏自治区商务厅、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青岛市经贸委提前报告不能参加此次会议外,其他省市商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都有代表参加。
商务部、国家标准委领导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黄海部长助理、张健伟副主任亲自到会,并于昨天上午分别作了重要讲话。黄海部长助理在讲话中介绍了当前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总体情况,总结分析了去年以来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的进展情况,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这项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同时对做好下一步工作做出了部署。张健伟副主任围绕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体系建设和标准的实施等问题作了重要讲话,并对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上海市经委、广东省质监局、河南省质监局、安徽省商务厅和福建省经贸委的同志还结合本单位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的工作做了典型发言。北京市商务局、天津市商务委为会议准备了经验交流材料,由于时间关系,没有在大会上发言,在小组会上进行了交流。
昨天下午,会议围绕学习黄海部长助理、张健伟副主任讲话,组织了分组讨论,听取了同志们对贯彻落实四部门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今天上午,全国城市农贸中心(批发市场)联合会马增俊会长又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作了精辟的解读。此外,会议还讨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今天下午,会议还将组织大家参观广州市江南果菜批发市场。
本次会议期间,同志们精神饱满,态度认真,气氛融洽,讨论热烈。商务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同志们普遍反映,这次会议开得很及时,很有必要。黄海部长助理、张健伟副主任的讲话切合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需要认真学习和领会。通过参加本次座谈会,大家对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有了更加明确的认识,也坚定了做好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的信心。总体上看,我们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顺利完成了各项议程。会议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开得很成功。
通过此次会议,我们取得了四个方面的积极成果:第一,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这次会议使同志们进一步增强了做好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使大家更加清楚地了解到当前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的总体情况,以及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第二,交流了情况,总结了经验。通过讨论交流前一阶段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情况,各地总结出一些好的经验与做法。这些经验和做法不仅值得相互学习和借鉴,也值得进一步研究和推广。同时,也找出了自身工作中存在的疏漏与不足,明确了今后工作的方向。第三,听取了意见,改进了措施。分组讨论会上,同志们集思广义,建言献策,对如何进一步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做好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评审认定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对这些意见和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分析,并积极采纳其中比较成熟的意见,抓紧修改和完善各项措施,努力推进今年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第四,加深了理解,增强了信任。通过两天来的交流情况与相互学习启发,商务主管部门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同志进一步增进了理解与信任,这为今后双方开展更加紧密的合作奠定了基础。
当然,本次会议也反映出以往我们在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方面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如思想认识不统一,工作进展不平衡,协调推进难度大等。对于如何解决这些问题,黄海部长助理和张健伟副主任在昨天的讲话中都已经做出了重要指示。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争取在实践中尽快加以解决。
二、对几个重点问题的解释或回应
本次会议召开以前,我们和国家标准委农轻与地方部的同志就各地普遍关心的几个重点问题进行了研究。这里,结合昨天下午本次会议分组讨论的具体情况,我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关于组织领导问题。根据2005年四部门通知要求和本次会议上黄海部长助理、张健伟副主任讲话精神,请各地尽快建立健全由商务、质量技术监督、农业和税务部门参加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具体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名称不作统一要求,领导小组也行,协调小组也行,新建立的或在原有机构基础上调整的都行,参与的部门也可以根据本地情况适当增加,比如像江西省那样,吸收工商、统计等部门参加。总的要求是各地都要有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都要建立和完善联席制度,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配合。
(二)关于专家评审组问题。需要明确以下几点:第一,专家评审组分两个层次成立,商务部、农业部、税务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成立国家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专家评审组,各省市相关部门联合成立省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专家评审组,地市及以下不再要求成立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专家评审组。第二,专家评审组的建立要经过各地组成的组织领导机构(如领导小组)认可,并在其指导下开展工作。专家评审组人员构成要充分体现各部门共同参与、行政管理人员与有关专家共同参与的特点。原则上,商务、农业、税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同志要参加,也要吸收协会、研究机构或大专院校等单位的专业人士参加。第三,各地专家评审组的人数可以酌情确定,一般控制在7-9名,也可适当增加。专家组的成员应该是责任心强、熟悉农产品收购、批发流程,有市场管理及标准化管理经验的人员。
(三)关于2006年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数量问题。按照四部门《通知》要求,2006年全国要完成400家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评审认定达标示范工作。其中,交易规模大、跨区域辐射力强、发展潜力大并通过国家级专家评审组考核、验收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由商务部、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命名为“国家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其它通过省级专家评审组考核、验收并达到标准化管理要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由省级相应部门联合命名为“省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我们和国家标准委的初步意见是今年认定100家左右国家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各地要完成300家左右省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评审认定工作。
(四)关于联合推荐国家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问题。按照四部门通知精神,为提高工作效率,原则上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统一受理有关市场提交的申请。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主动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在推荐国家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时,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农业、税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共同确定国家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推荐名单。在具体确定拟推荐市场时,要注意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要优中选优,扶优扶强,推荐最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作为国家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候选市场,特别是对于商务部、农业部、国家标准委已经给予政策、资金支持的市场,如列入商务部“双百市场工程”的市场、列入农业部“5520工程”的市场、定点市场和国家标准委重点抓的标准化示范市场要优先考虑。另一方面,对于申报单位按照国家标准自测得出的评分结果,省级有关部门必须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实地评估,并由专家评审组出具意见。各地推荐的国家级标准化农批市场的数量要有所控制,原则上每个省区市推荐数量不超过4家,计划单列市及新疆兵团不超过2家。
(五)关于国家级与省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评定方法问题。原先我们考虑,将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农批市场的评审认定工作分开进行,主要是为了避免交叉重复。昨天下午的讨论中,有些同志提出,是不是先认定省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再在省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基础上,认定国家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否则地方上难以操作。我们认为,这个意见有道理,可以采纳。因此,各地可以先进行省级标准化农批市场的评审认定工作,并在此基础上,从具备省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资格的市场中把条件最好的市场推荐为国家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采取这种方法可能从宏观层面考虑问题不足,我们在评定国家级标准化农批市场的时候,会充分尊重各部门的意见。
(六)关于“双百市场工程”与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的关系问题。本次会上,商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一些同志建议我们说明一下。这里,我想从两个方面简单讲讲:首先,从“双百市场工程”和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的联系看:第一,实施“双百市场工程”和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都是新时期商务领域促进“三农”问题解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第二,农产品流通的标准化是这两项工作的共同目标之一,当然,“双百市场工程”不仅要推进农产品流通的标准化,还要推进农产品流通的规模化。第三,《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国家标准不仅是认定国家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也是确定“双百市场工程”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重要依据。从一定意义上说,我们很希望“双百市场工程”中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都能成为国家级标准化市场。
其次,从“双百市场工程”和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的区别看:第一,“双百市场工程”不仅要重点改造100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还要着力培育100家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第二,“双百市场工程”着眼于构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的直接目的在于促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全面升级改造。第三,“双百市场工程”由商务部组织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由商务部、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共同推动。这两项工作不能划等号,但商务主管部门的同志要把这两项工作很好地结合起来。
(七)关于发文布置问题。会上,同志们对于做好下一步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会后,我们将根据本次会上各地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争取尽快会同农业部、国家标准委联合下发。考虑到发文会签需要一定时间,各地可以根据本次会议精神,提前着手进行准备和开展工作。
(八)关于工作进度问题。目前,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总数在4300家左右。根据四部门通知要求,今后几年内,中央和地方要完成全国近一半即约2000家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标准化改造工作。各地应根据这一总体目标对本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改造任务进行逐年分解。目前,各省市工作进度不同,请工作进展较慢的省市务必加快工作进度。没有转发四部门通知的要尽快向地市传达有关精神;没有制定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规划与建设方案的要尽快研究制定方案并组织贯彻落实。
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农业、税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于2006年6月30日前,将本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的名称、组成及分工等有关情况,以及专家评审机构的人员名单和构成情况报商务部、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备案。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于2006年8月31日前会同农业、税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联合向商务部、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标准委报送标准化市场三年建设方案。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于2006年9月30日前会同农业、税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联合行文向商务部、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标准委报送推荐的国家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名单及相关材料。商务部会同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计划于2006年12月15日前完成国家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认定和授牌工作。请大家先按这个时间表开展工作,具体要求以三部门将要联合下发的通知为准。
三、对下一步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要切实做好本次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工作。本次会议结束以后,希望同志们尽快向所在部门领导并争取向省市分管领导作一次汇报。同时,要尽快组织地市一级商务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同志,深入学习、认真领会黄海部长助理和张健伟副主任讲话精神。在此基础上,各地要结合本省市本部门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要大力加强沟通协调。商务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农业部门、税务部门的沟通。要通过加强沟通与协调,整合资源,努力形成分工合作、协调联动的局面。特别是在受理申报材料、评审验收、联合命名、共同推荐以及监督管理方面,各部门应主动协调,及时通报情况。商务主管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要搞好总体协调,切实承担起牵头单位的责任。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作为重要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职责和现有政策手段,积极配合,充分发挥作用。希望各个地方的职能部门(商务、农业、质量技术监督、税务等)都能顾全大局,加强协作,求同存异。个别省市几个职能部门如果总是达不成一致意见,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省级的评审和国家级的推荐,那就不等了,不能因为少数地方耽误发文时间。希望2006年不出现这种情况。
(三)积极争取地方政府配套政策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既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也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同推动。商务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及时主动地向省市政府特别是分管领导汇报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的进展情况,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规划、用地、资金、税收等方面予以支持。
(四)努力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全面深入开展。首先,要认真做好本地农批市场的调查研究和工作部署,做到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稳步推进。其次,要切实做好标准化市场的评审认定推荐及管理工作。在此基础上,发挥标准化市场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积极促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
同志们,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是流通领域推动“三农问题”解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商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共同把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这一利国利民的工作抓紧抓好。
最后,我代表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对国家标准委系统对我们工作的一贯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祝参加会议的全体同志身体健康,返程愉快。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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