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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市1%人口抽样调查和劳动力调查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3-03 生效日期: 2005-03-03
发布部门: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淄政办发[2005]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劳动力调查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4)7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04)77号)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105号)要求,我市确定开展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和劳动力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1%人口抽样调查和劳动力调查是国务院部署的重要国情国力调查。根据规定,从2004年起,计算人均GDP等人均指标,一律采用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常住人口”。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对于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我市人口现状,摸清2000年以来我市人口数量、构成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研究我市未来人口发展趋势,科学制定和调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劳动力调查对于及时准确地反映我市城乡劳动力资源、就业和失业人口的总量和结构,对于准确判断我市的就业形势,科学制定和调整就业政策,改进宏观调控意义重大。

  二、调查工作安排
  1.调查内容:我市的总人口为415万人,按照1%的抽样比例,样本人口约为4.2万人。这次1%人口抽样调查,采取三阶段、分层、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抽取样本,涉及我市所有区县及高新区,涉及大约40个乡镇、街道,最终样本单位为调查小区。1%人口抽样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住户的基本情况、迁移流动情况、健康状况、婚姻生育状况、住房情况、能源消耗等指标。劳动力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调查对象的受教育程度、就业状况、所从事职业和所在行业、工作时间、失业原因、失业时间、收入以及参加社会保障情况等。
  2.调查时间安排:全国进行1%人口抽样调查登记的标准时间为2005年11月1日零时。劳动力调查登记的时间为2005年11月1日前的一周。整个调查工作过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05年2月至2005年10月,为调查准备阶段;第二阶段,从2005年11月1日至15日,为登记复查阶段;第三阶段,从2005年11月16日至2006年3月,为数据处理、发布和分析研究阶段。
  3.调查人员的选调和培训:基层调查员是调查登记工作的具体承担者,其素质直接影响调查工作的质量。这次1%人口抽样调查及劳动力调查,全市大约需要抽调200名调查员和50名调查指导员。为保证调查的数据质量,要严格按照调查方案所规定的数量和条件选配调查员和调查指导员,并切实搞好培训工作。调查员和调查指导员要尽量从从事过第五次人口普查的人员中选调。
  4.调查经费:按照国办发(2004)72号、国办发(2004)77号和鲁政办发(2004)105号文件的规定,调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并列入2005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使用。按照这一规定,各区县、高新区的经费,可按照本行政区域总人口1%的样本量,在结合样本分布情况认真测算工作量的基础上进行编制,由区县、高新区财政负责解决。各区县、高新区要给予必要的物质保障,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调查工作的有关要求
  1%人口抽样调查及劳动力调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科学运筹。要以数据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明确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目标任务,层层建立责任制,确保调查工作有序进行。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动员各方面力量,一丝不苟地做好各个阶段的调查工作。为加强对调查工作的领导,确定成立淄博市1%人口抽样调查及劳动力调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此次调查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有关调查工作的具体事项。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在3月底前建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对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关部门要主动配合,各负其责,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此项调查涉及千家万户,政策性强,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依法调查。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消除被调查者的思想顾虑,取得广大群众的支持与配合。调查人员必须充分尊重被调查者的合法权益和当地风俗习惯,讲究工作方式方法;必须依法正确行使调查权利,严格履行保密义务。调查结果不得与任何部门的行政考核挂钩。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借机向群众收取任何费用,违者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三月三日
附:淄博市1%人口抽样调查及劳动力调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周清利(副市长)
  副组长:李胜利(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刘玉玺(市统计局局长)
  周立华(市公安局副局长)
  韩发磊(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王洪明(市计生委副主任)
  成员:刘长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袁晖(市计委副主任)
  王修德(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登莲(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太岭(市统计局副局长)
  马立山(市工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刘太岭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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