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国核安发〔2006〕81号
国防科工委办公厅,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
国防科工委办公厅《关于研究堆操纵人员换发执照的函》(委办二司(2006)116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HAF001)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局审查了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反应堆操纵人员执照申请文件,认为陈光建等3人具备10MW高温气冷实验堆操纵员资格、王瑞偏等8人具备10MW高温气冷实验堆高级操纵员资格,现批准换发执照。
批准换发执照的操纵人员名单、执照号码和有效期附后。
二○○六年六月九日
附件: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换发执照人员名单
序 号 姓 名 执 照 号 有 效 期 至
1 陈光建 操53010 2009年6月30日
2 丁冬梅 操53005 2009年6月30日
3 耿树娟 操53006 2009年6月30日
4 王瑞偏 高53001 2009年6月30日
5 胡守印 高53002 2009年6月30日
6 梁锡华 高53003 2009年6月30日
7 陈 华 高53004 2009年6月30日
8 孙栓樑 高53005 2009年6月30日
9 朱 江 高53006 2009年6月30日
10 贾立新 高53007 2009年6月30日
11 王宇澄 高53008 2009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