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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第十四次全国勘察设计工作会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11-23 生效日期: 2000-11-23
发布部门: 建设部
发布文号: 建办设函[2000]197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副省级城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集团公司,总后基建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我部定于2000年12月18日至19日在北京召开第十四次全国勘察设计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⒈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中央所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0]71号)精神。
  ⒉贯彻《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⒊讨论有关待议文件。
  ⒋总结“九五”期间的勘察设计工作,研究“十五”计划,安排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
  ⒌总结交流勘察设计体制改革、市场管理、设计审查、技术创新、开拓业务等方面的经验。
  ⒍表彰“梁思成奖”获得者、第三批勘察设计大师和优秀勘察设计院长;颁发全国优秀工程勘察和优秀工程设计奖。

 

  二、参加会议人员
  ⒈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分管勘察设计工作的领导和设计处长各一名;副省级城市建委分管勘察设计工作的领导各一名。
  ⒉国务院有关部门及集团公司分管勘察设计工作的司局级负责同志各一名。
  ⒊9名“梁思成奖”获得者、60名勘察设计大师。
  ⒋部分(约30名)优秀勘察设计院长代表(部门10名、地方20名)。
  ⒌交由中央管理的10个勘察设计单位负责人各一名。
  ⒍邀请部分在京大型勘察设计院院长列席会议。

  三、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00年12月18日至19日。12月17日报到。报到当天机场与火车站均有人接站。
  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文兴街1号国谊宾馆,
  宾馆总机:010-68316611。

  四、有关事项
  ⒈请各单位将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到达北京的车次和航班号,于12月15日前电传告北京市勘察设计管理处,联系人:毛力夫、茅燕杰,联系电话及传真:010-68021803,024986.建设部勘察设计司联系电话:010-68393191。
  ⒉请会议代表尽量在当地购买返程机票;如需订购返程机票和火车票的代表,请将要订购的航班和车次于12月15日前电千北京市勘察设计管理处,联系人:毛力夫、茅燕杰。
  ⒊会议代表凭《通知》报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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