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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组团赴南非参加“中国-南非合作发展研讨会”等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4-28 生效日期: 2006-04-28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各地投资促进机构,各有关商会、协会,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中央企业:
  为配合国家领导人访问南非,进一步发展中南双边经贸关系,商务部将于2006年6月22日在南非举办“中国-南非合作发展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的主题是“推动友好合作,实现互利共赢”,旨在加强相互了解,促进两国双边投资和贸易的发展。届时国家领导人将出席会议并发展讲话,双方政府高级官员和企业代表将出席会议。会后中方企业家代表团将赴肯尼亚和意大利参加有关经贸交流活动。具体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行程
  企业家代表团拟赴南非、肯尼亚、意大利三国考察,时间预计为2006年6月下旬,在外停留12个工作日。

  二、活动内容
  (一)在南非活动
  参加在南非举办的“中国-南非合作发展研讨会”,会后中南双方企业进行交流洽谈。
  (二) 在肯尼亚活动
  参加“肯尼亚投资政策说明会”。
  (三) 在意大利活动
  与意大利发展委员会共同举办双向投资促进交流活动,并进行实地考察。

  三、费用
  各企业、单位参团人员费用自理,由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负责统一结算。

  四、组团要求
  此次企业家代表团由商务部组团,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选派对南非、肯尼亚和意大利有投资合作意向的企业,按商务部组团通知要求进行审核上报,并按有关外事规定实行统一管理。

  五、报名事项
  请各单位、企业按照本通知所附表格(见附件)认真填写报名表等有关事项,并于5月20日前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投资促进事务局,以便我们提前安排相关活动,表格电子文件(中英文)及有关活动信息请登陆中国投资指南网站(www.fdi.gov.cn)下载及查询。

  六、为保证此次高访活动,我部投资促进事务局原定6月中下旬赴土耳其、意大利和波兰投资合作考察团组(《商务部投资促进局关于组团赴土耳其等国进行投资合作考察的通知》(商投促函[2006]42号)予以取消。

  七、其它未尽事宜由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另行通知。
    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联系人:王欣然  樊璐
    电话:010-85226241  010-85226556
    传真:010-85226526  010-85226558
    电子邮箱:wangxinran@fdi.gov.cn; fanlu@fdi.gov.cn

特此通知。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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