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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过市党政信息网传送公文信息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9-15 生效日期: 2003-09-15
发布部门: 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阜政办发[2003]9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全市党政信息网一期工程已经开通,二期工程年末也将完成,为加速我市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04年1月1日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向市政府报送的公文、政务和督查信息均需通过市党政信息内网传送,市政府内网的网址为:WWW.FUXIN.GOV。市政府办公室原则上不再办理无电子公文报送的公文,同时,公文的纸质文件仍按现有渠道报送。报送公文联系人:张辉、章德强,联系电话:2814358,报送政务信息联系人:尤东群,联系电话:2813251,报送督查信息联系人:白金增,联系电话:2816032。
  二、市政府将统一开发党政信息内网传送公文、政务、督查等信息所需要的软件,并提供给各单位使用。市政府办公室为与市政府并网各部门和单位提供用户名、口令和电子信箱,还将统一组织与市政府内网并网部门和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三、目前尚未实现与市政府并网的单位,要在市有关部门的统一规划指导下,抓紧联网,尽快实现网络的互联互通,确保在2003年12月30日前并入党政信息内网;尚未建立党政信息内部局域网的单位,至少要保证有一台微机专门用于联接市党政信息内网。
  四、对于内部已经建立或准备建立党政信息内部局域网的单位,必须要采用硬盘隔离卡或专机上网的方式使用。
  五、接入党政信息内网的计算机,必须要加装保密隔离装置,否则,不允许进入国际互联网。
  六、党政信息局域网建设必须要按照《阜新市党政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和《阜新市党政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办法》的规定,到市信息产业局申报,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指定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切实做好通过市党政信息网报送公文、政务、督查信息的工作。
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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